污泥高温间接干化冷凝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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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EF03*-2022
污泥高温间接干化冷凝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污泥高温间接干化冷凝废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污泥高温间接干化冷凝废水处理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684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污泥间接干化indirectsludgedrying
热介质通过热交换的方式将热传递给湿污泥,并不与污泥直接接触,从而使污泥中的水分脱除。
3.2
污泥高温间接干化冷凝废水condensationwastewatertreatmentonhightemperatureindirectsludgedryingsystem
指利用高温蒸汽间接加热对污泥烘干(干燥机内温度100-120℃),干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入换热器冷却,将水蒸气冷凝形成的冷凝废水。
4总体要求
4.1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处理工程建设,应遵循“三同时制度”,即必须与污泥干化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除应符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国家、废水处理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按照“清污分流、分类处理、分质回用”的原则,根据废水类型和水质特点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回用。
4.2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处理企业应从废水的产生、处理和排放全过程进行控制,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做好构(建)筑物的防渗措施,预防污染环境。
4.3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处理工程的排放水质、水量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和流域的重要性、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符合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
4.4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处理工程技术方案应以企业生产情况及发展规划为依据,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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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结合不同地区气候等环境因素,统筹集中与分散、现有与新(扩、改)建的关系,经技术经济论证后确定。
5工艺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在工艺设计前,应对废水的水质、水量及变化规律进行全面调查,并进行必要的分析试验。废水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参见资料性附件A。
5.1.2应根据废水的水质、处理去向、排放等因素,进行实验室试验,并进行可靠度和经济性比较后确定合适的工艺路线。
5.1.3对于污泥间接高温干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宜根据水质特点,在废水治理工程内设置一级或多级预处理设施,确保其水质满足生化处理系统要求。
5.1.4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处理宜采用生物处理与物化处理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对于出水水质要求较高的,应进一步采取深度处理。
5.1.5工艺选择时应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下环境温度对生物处理的影响,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温或冷却等措施。
5.1.6应当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选择工艺,地下水位高、地质条件差的场所,一般不宜采用构筑物深度较大、施工难度较高的工艺。
5.1.7废水处理过程中应尽可能选择二次污染小的药剂,并提高利用率,减少药剂的投加。
5.2工艺流程
5.2.1排入集中加工区废水处理厂(站)的企业宜根据要求选用预处理工艺;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宜根据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选择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直接排入自然水体的企业应根据排放标准要求选择处理工艺。
5.2.2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处理一般工艺流程附件B示意图。
5.2.3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温度大于50℃,预处理工艺宜设置换热装置,使废水在进入生化处理前降至40℃以下。
5.2.4根据HJ2006《污水混凝与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HJ2007《污水气浮处理工程技术规范》选用沉淀、气浮预处理工艺。
5.2.5生物处理宜采用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法。当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CODCr不大于
500mg/L,且出水水质符合GB8978-1996中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时,可取消水
解酸化处理单元。
5.2.8当处理后的废水需要满足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时,即对出水的悬浮物、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要求较高,宜增设深度处理工艺。
5.3技术要求
5.3.1调节池
污泥间接高温干化冷凝水处理厂应设调节、均质设施,参见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