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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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45 号之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06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 4 月 26 日
拟上市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237.1755 万股
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新外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 )本公司除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其他全部 73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的股
股份流通限制
份。
及
(3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戴书华、陈钿隆、丁邦清、康安卓、李崇宇、
自愿锁定承诺
郝建平、夏跃、何滨、沙宗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发行前其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保荐人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 年 3 月 1 日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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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
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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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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