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_T 2104-2024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docx
ICS13.020
CCSZ00
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2104—2024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necologicalenvironmentmonitoringqualitymanagement
2024-12-30发布2025-07-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2104—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基本要求 2
5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7
6原始记录要求 10
参考文献 13
DB36/T2104—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晓燕、曹炳伟、彭延治、左燕君、蔡芹、李雪琴、贾娟娟、曾祥晖、罗小龙、廖华玲。
DB36/T2104—2024
1
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应遵循的质量管理基本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适用于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监测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1007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5173电声学声校准器
GB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50355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9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9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640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
HJ691环境空气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DB36/T2104—2024
2
HJ70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
HJ70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
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1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JGJ/T170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TB/T3152铁路环境振动测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态环境监测ecologicalenvironmentmonitoring
运用化学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3.2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ecologicalenvironmentmonitoringagenc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包括单场所和多场所。
注:多场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指依法成立,一个法人多个检验检测场所,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3.3
质量管理quality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