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再制造1万台康明斯发动机环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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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再制造1万台康明斯发动机
项目代码
2409-320722-89-01-383648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江苏省(自治区)连云港市东海县(区)桃林镇恒旭路1号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
地理坐标
(118度29分24.756秒,34度31分12.216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20汽车发动机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使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组装):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门
(选填)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选填)
东海政务备[2024]81号
总投资(万元)
12000
环保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比
(%)
0.5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8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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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规划: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规(2015-2030)
审批机关:东海县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东海县经济开发区东区等2个中小企业园和东海县安峰镇等6个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东政复[2012]2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名称:《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审批机关: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文号:连环审[2024]1003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东海县桃林镇恒旭路1号江苏省东海县桃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工业用地内,本项目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相对应,本项目的建设与桃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利用规划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用地规划。
2、园区规划及规划影响评价相符性
根据《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定位为:再生资源(含报废汽车再生塑料)拆解、加
工、再生利用,废钢铁熔炼及其压延加工,再生有色金属(含再生铝熔炼及其压延加工)熔炼及其制品压延加工,机械装备制造,拆解废油回收,再生橡胶(含报废轮胎)加工及配套产业,新材料
(石英材料及其它功能材料),专业仓储物流业。本项目为发动机再制造项目,属于再生资源拆解、加工、再生利用,符合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园区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
3、与审查意见连环审[2024]1003号相符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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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与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审查意见
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
1
严格项目生态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报告书》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的项目入园,禁止引进园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以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项目。园区内现有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生产企业限制其生产规模,针对现有产品的技术改造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转产须满足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规划要求。强化入区企业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提高环境准入要求,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标准,引进项目的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指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属于循环产业,符合园区定位;项目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指标均能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
2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在产企业的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最严格的废水、废气排放控制标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管理建议,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强化企业存续期间的精细化管控。
项目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加强项目环保设施平时维护。
符合
3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园区监测体系,根据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及重点项目及装置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及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和完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等环境要素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