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站车队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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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试行)
总 则
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
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 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 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 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 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 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十条 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 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拨打电话。
第十二条 驾驶员严禁在车内、油库吸烟及携带明火。
第十三条 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 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 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 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的使用寿命,降低备件消,运输车辆的维护
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一级维护由负责车辆维护作业。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
二级维护是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三检: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四:1、勤紧固2、勤保养3、勤润滑4、勤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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