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点绿化项目养护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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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2016年度重点绿化项目养护工程JZC2016-G002
采 购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林业局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察哈尔西街和怀远南路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 察哈尔东街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满达街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泰昌南路和康宁南路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5 白海子公园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6 皮件园区1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7 皮件园区2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8 植物园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9 南入口等绿地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0 白海子湿地公园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1 西出口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2 北出口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3 红海东路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4 军民义务植树一期1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5 军民义务植树一期2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6 军民义务植树一期3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7 军民义务植树一期4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8 110国道等绿地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19 老虎山公园一期 1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4、提供具有园林工程建设、养护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二)审验合法有效投标企业资质原件的时间、地点:2016年3月22日下午3:00-5:00在乌兰察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与公证处公证人员共同审验投标企业资质原件,发放资质审验合格书,逾期不参加资质原件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月日至201年0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30时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16年重点绿化项目养护工程 2 项目编号 JZC2016-G002 3 采购人 单位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林业局
联系人:史向辅.孙功
电 话15164729099 4 集中采购机构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012000
地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大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联系人:王巍彬、白健
联系电话及传真:0474-8305226 5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3份 6 招标文件澄清 2016年03月14日17:00时前 7 实物样品 无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年03月23日9:30时前 10 开标时间 2016年03月23日9:30时 11 开标地点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养护期及地点 养 护 期:合同签订后三年内
养护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1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4 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帐 号:联 系 人 15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 16 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一级养护8.4元/平米,二级养护6.3元/平米,三级养护4.2元/平米。报价超出上限投标无效(报价含5%的暂列金)。(上述控制价均为1年养护报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本招标(采购)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
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所
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招标(采购)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机构。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林业局。
2.2“采购机构”是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招标(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特指: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工作由组织,具体评事务由依法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复投标人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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