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招标文件 绿化招标文件定稿3.3.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绿化养护招标文件 绿化招标文件定稿3.3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绿化招标文件定稿3.3”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第八章 资格审查
注:1、以上证明材料均必须在投标书中附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原件,以上5款只要有1项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以施工合同为准,且合同中应能够显示工程内容,签订合同的时间等。合同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原件,二者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3、项目经理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合同中若不能显示项目经理姓名,则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4、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广场、园林绿化施工工程。
5、近3年指2007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1日,时间以施工合同上的签订时间为准(并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其他证明资料无效。
6、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递交的类似工程业绩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11.1技术部分的组成
投标资格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介绍、近三年企业同类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证明资料。
项目经理的资格证明文件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为准。
11.1.1投标资格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11.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见第五章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