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电大关于开展2016年奖(助)学金和奖教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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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电大关于开展2010年奖(助)学金和奖教金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电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根据《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奖(助)学奖教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电大发〔2010〕12号)精神,请各班认真做好奖(助)学奖教金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奖励(资助)对象和名额分配
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电大系统举办的开放教育在读学生,名额按照省电大下达的指标,我校奖学金名额9名、助学金名额2名。奖教金对象为从事电大教育教学的在职在编教工,名额1名。
二、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基本条件
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元。申请基本条件分别如下:
开放教育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原则上要求入学起连续注册两个学期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的学生方可申请,第2次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需在原基础上再修完30%以上的学分。
4.学习成绩优良。当年度课程首次考试成绩合格且已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5.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带动班级其他同学努力学习,能较好地克服工学矛盾,在工作岗位上有较好的业绩或贡献。
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者,不受名额限制。
三、助学金资助标准和基本条件
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元。申请基本条件分别如下:
开放教育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行为规范,生活俭朴。
3.经学校认定的残障学生、在校期间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学习认真,各门课程成绩合格以上。
四、报送材料
1、奖(助)学金和奖教金申请表 (详见附件材料),提供打印稿。
2、奖学金、助学金候选人成绩单(一式两份,由教务处统一打印)。
3、候选人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背面注明“乐清电大”及“学生姓名”)。
4、 奖(助)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奖教金候选人近三年所获奖励证书、论文、论著的复印件以及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
5、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须于2010年5月8日前上报到汤晓清老师处。
本次奖(助)学金和奖教金评选推荐工作由我校校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见浙电大发〔2010〕12号文件。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乐清分校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奖(助)学、奖教金申报材料:
材料1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开放教育)
( 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此处贴1寸彩色证件照片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专 业 本/专科 入学时间 教学点 学 号 手 机 职务职称 已修课程平均分 是否有重修记录 大专及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 电大在读期间获奖情况(按时间顺序填写,并与提交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对应)
以上内容由本申请人如实填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点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电大评审意见(包括公示情况):
主管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生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意见
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
年? ??? 月?? ??? 日 省电大终审意见: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公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
材料2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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