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公路(白塔段)改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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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公路(白塔段)改建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连云港市恒源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 00 六年三月
黄平公路(白塔段)改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履行黄平公路(白塔段)施工监理服务合同规定的监理义务和
责任,使工程投资取得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使监理处更全面、有效地对工
程质量、工期以及造价进行监控,造价人才网特制定本监理工作计划实施细
则。本细则经过业主批准后,即下达给施工承包单位和驻地监理人员共同遵
守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1.1 一般规定
一、本细则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公路桥涵施
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中与本工程有关章节编制。
二、凡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如钢筋、石灰、水泥等)必须经化验合格方
许使用,其材质证明须由监理组认可的试验室出具,并经监理签字后方可使
用。
三、监理依据
1 、施工承包合同和施工监理服务合同
2 、设计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和变更文件
3 、交通部最新颁的现行有关办法、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监理原则: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十
六字方针,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指标的有效控制。
五、监理范围: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项目,对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实施阶段、工程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内的施工质量、
计划与工期、计量与支付、合同及档案管理进行全面监理。
六、监理组织:全盘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机构是“黄平公路(白
塔段)改建工程驻地监理组”,其组织网络图如下:
总 监:
总监代表:
驻地监理工程师:
道 测 计 合 试 结
路 量 量 同 验 构
工 工 工 工 工 工
程 程 程 程 程 程
师 师 师 师 师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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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监理职责和权限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和接受监理,监理有权调阅施工单
位的各种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资料,有权了解施工技术力量、劳动组织、技
术装备等情况。施工单位应主动通知工程监理参加为实施承包合同而召开的
各种会议,并有义务按时参加由监理主持召开的工地会议,执行监理通知、
指令等。
二、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通知,必要时有权指令承
包人暂时停止工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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