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第1页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
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
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
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
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
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
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
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
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
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GB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
GB4277-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第1页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第2页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 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
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
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 -
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 -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 -1996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 -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 -1996 《水
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 -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 ~14761.7-
93 《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 14621 -93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
准。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第2页
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第3页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
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
污染物排放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
文。
GB30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