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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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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检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配套软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获取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的实践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

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对象和时间

内蒙古、吉林、山东、湖南、广西、贵州、新疆等七省(区)为国家

综合试点省(区)。试点省(区)各选择一个经济规模适中,国民经济行

业门类较齐全,统计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县),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普查数据的

时点为2012年12月31日,时期为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其他各省(区、市)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综合试点的范围、对象和

时间。

二、试点内容和方法

(一)联网直报单位。

联网直报单位为2013年5月底核准纳入一套表的调查单位,采用

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通过网络直报平台填报试点

普查表。普查表式包括《调查单位表》(701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

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702表)和《科技活动情况》(非工业)(703

表)等综合试点普查表。

(二)非联网直报单位。

未纳入联网直报的法人单位(金融业一级法人企业除外)、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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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用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填报《单位普

查表》(711表)。

金融系统、铁路运输业一级法人单位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填报《调查

单位表》(701表)。

(三)个体经营户。

采用PDA进行定位、证照拍照,并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712

表)。

(普查表式、指标解释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试点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6月)

1.各试点省(区、市)成立试点工作机构,确定试点地区;选聘普查

员(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参见附件6)。(6月中旬前)

2.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统一组织开发普查区绘图与管

理软件、单位对比软件、PDA软件、后台管理系统、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包

括综合试点联网直报数据处理平台)。(6月中下旬)

3.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采购并配置各省(区、市)试点用PDA

设备。分两批配置PDA设备,第一批国家试点省(区、市)设备配置时

间为6月中旬,第二批其他各省(区、市)设备配置时间为7月上中旬。

(二)布置与培训。(2013年6月中下旬)

6月中下旬召开试点工作布置会,对国家综合试点省(区、市)及其

他试点省(区、市)统一进行试点业务培训。

(三)普查区划分与绘图。(2013年6月中旬前)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选定普查用底图,下发至县级普查机构;

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县级普查机构统一组织,根据底图结合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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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普查区(或小区,下同)边界,对普查区命名和编码;利用绘图软件,

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县级普查机构合并形成县级普查区电子地图。(关

于普查区划分、绘图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四)收集整理部门数据,进行单位比对,确定并生成核查单位底册。

(2013年6月中旬前)

各级普查机构向同级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收集法人单位和

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逐级分解下发至县级普查机构;以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比对部门数据和名录库数据,生成核查数

据库;根据5月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在核查数据库中标注联网直报企

业;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核查单位底册。(关于单位比对等具体工作要求

详见附件4和附件5)

(五)PDA内容加载。(2013年6月中下旬)

各试点省(区、市)依据相关要求负责PDA内容加载。软件加载内

容包括:试点普查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分类目录、指标解释等;

普查区图加载,以乡镇为单位将普查区地图载入PDA。核查单位底册加载,

以县级为单位,将核查单位底册载入PDA。(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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