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广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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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广西)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
一、费率计算公式
保费=基准费率×保险金额×费率调整系数
二、基准费率
个人业务基准费率为0.019%
团体业务基准费率为0.017%
三、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为下列各调整系数之乘积。
1、学生年级系数:处于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认知能力与活动量等方面存在差异,从而意外伤害风险存在差异,学生认知能力越不成熟,意外风险越高,反之亦然,故可以根据学生年级浮动费率。
学生年级
调整系数
幼儿园
1.3-1.4
小学
1.1-1.3
中学
1.0-1.1
大学及以上
0.8-1.0
2、学校类型系数:不同办学类型的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存在差异,从而意外伤害风险存在差异,公办普通院校办学管理水平较高,出险概率较低,进而可以适当降低费率,反之亦然。
学校类型
调整系数
公办普通院校
0.7-0.9
民办普通院校
0.9-1.1
体育、职业、技工等其他学校
1.3-1.5
3、上学方式系数:被保险人走读或者住校造成风险不同,走读生活动范围大,风险较大,住校生活动范围小,风险较小,故可以根据上学方式浮动费率。
上学方式
调整系数
走读
1.00
住校
0.70
4、交通状况、治安状况系数:根据被保险人常住地历史治安事件及交通事故发生率综合判断常住地治安及交通状况,给予常住地交通状况、治安状况评分。评分越高,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越低,费率可适当降低,反之亦然。
交通状况、治安状况评分
调整系数
80分及以上
0.5-1.0
70分(含)-80分
1.0-1.1
60分(含)-70分
1.1-1.3
小于60分
1.3-1.7
5、多年投保系数:客户多年投保在展业、核保等环节的成本投入更低,客户续保年数越多,可适当降低费率。
连续投保年数
调整系数
新保
1.0
连续投保2年
0.9-1.0
连续投保3-4年
0.8-0.9
连续投保5年及以上
0.6-0.8
连续投保5年及以上的,按照连续投保3-4年的调整系数线性插值计算,调整系数最低不低于0.6。
6、投保人数系数:根据业务项目涉及的投保人数规模对承保风险进行判断。考虑学生意外多为学校学生统一投保,若业务人数规模较大,道德风险较低,风险相对分散,费率水平可适当降低,反之亦然。(仅适用于团体业务)
投保
人数
(人)
0—100(含)
100—300
(含)
300—500
(含)
500—1000
(含)
1000—5000
(含)
5000—10000
(含)
10000人以上
调整
系数
1.0-1.2
0.9-1.0
0.8-0.9
0.7-0.8
0.6-0.7
0.5-0.6
0.3-0.5
7、渠道系数:不同销售渠道的运营模式及运营成本均不同,对于销售成本越高的渠道,可以适当提高费率,反之亦然。
销售渠道
调整系数
自有渠道
0.5-1.0
外部渠道
1.0-1.5
8、多险种投保系数:根据投保险种的组合数量及情况,投保险种组合数量越高则逆选择风险越低、赔付越好,进而可适当降低费率。
多险种投保数量
调整系数
1-3个(含)
0.90-1.00
3-5个(含)
0.85-0.90
5-8个(含)
0.80-0.85
8-10个
0.75-0.80
10个及以上
0.65-0.75
9、经验/预期赔付系数:根据投/被保险人的经验/预期赔付状况,若经验/预期赔付率越低,产品经营越稳健,则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折扣系数,若赔付率越高,产品亏损,则需
要相应提高系数。
个人业务:
经验/预期赔付率
调整系数
30%及以内
0.5-0.7
30%-60%(含)
0.7-1.0
60%-75%(含)
1.0-1.5
75%-80%(含)
1.5-1.8
80%-90%(含)
1.8-2.1
90%以上
2.1-2.5
团体业务:
经验/预期赔付率
调整系数
30%及以内
0.5-0.7
30%-60%(含)
0.7-0.9
60%-70%(含)
0.9-1.0
70%-80%(含)
1.0-1.5
80%-90%(含)
1.5-1.8
90%以上
1.8-2.1
10、保险期间系数:根据保险保障结构对费率的差异,设置保险期间调整系数,根据不同保险期间对应的年费率比率设置调整系数,按年缴保费的百分比计算短期费率。
保险期间
1个
月
2个
月
3个
月
4个
月
5个
月
6个
月
7个
月
8个
月
9个
月
10个月
11个月
12个月
占年缴保费比
20%
30%
40%
50%
60%
70%
75%
80%
85%
90%
95%
100%
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