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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员工出差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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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曙 光 健 士 医 疗 器 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JIAN SHI 管理规定文件 文件标题: 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SG/A—XZ—06―2011 文件页码: 第页 共页 人力资源部 拟 制: 张清峰 日 期: 2011 年 04 月 09日 审 核: 日 期: 2011 年 月 日 批 准: 日 期: 2011 年 月 日 文件控制印章 评 审 栏 部 门 签 名 部 门 签 名 □ 营销中心 □ 行政中心 □ 研发中心 □ 执行副总 □ 生产中心 □ 董事长助理 □ 质管中心 □ 总经理 □ 财务中心 □ 管理者代表 □ 采购中心 更改记录 修改日期 修改章节 修改版本 修改人 批准人 修改概要 一、目的 加强出差管理,提高出差效率和效果,降低出差费用 ( 1.1依票据说明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汽车、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火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硬卧。乘坐飞机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 1.2市内公车费:按公交车小发票进行报销。 2、 2、住宿费 (1) 2.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发票数额为准计算,超出标准数额部分自负。 (2) 2.2随领导出差:确因工作需要,标准同领导。 3、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月通讯费。 4、 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 (1)外 4.1去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 4.2 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4.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六、差旅费报销规 1、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 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 2、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部长负责核对,主管副总审核,财务部复核, 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3、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 4、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七、相关记录表单 1、差旅费报销标准; 2、出差申请单。 河 南 曙 光 健 士 医 疗 器 械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JIAN SHI 标 题 员工出差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SG/A—XZ—06--2011 文件页码 第 3 页 共 3 页 拟制部门 人力资源部 生效日期 2011年04月11日 拟 制:张清峰 审 核:张广林 批 准:万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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