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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汇总.doc

发布:2018-05-10约1.04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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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油田公司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每年年终集团公司对各分公司、各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评比考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一.奖励: 各分公司、项目部在杜绝以下生产性伤亡事故、杜绝火灾、爆炸事故、杜绝塔吊、脚手架、模板垮塌事故、杜绝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员工酒后驾车、杜绝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并达到以下要求,公司将予以奖励。 1、a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 b、完成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书指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检查标准59-2011优良标准(80分以上)要求。 c、各类安全生产资料收集及时、准确、完整,分类建档。 同时达到以上三项要求,奖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500元,奖励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00元,奖励其他管理人员200元。 2、 在市级安全大检查时,受到市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或获得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秀工地”称号,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的,公司给予奖励: 奖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1000元,奖励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800元,奖励其他管理人员500元。 3、 受部(省)级通报表彰,或部(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的,公司给予奖励: 奖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3000元,奖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2000元,奖励其他管理人员1000元 4、获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奖牌或荣誉证书的,公司给以奖励: 奖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5000元,奖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3000元,奖励其他管理人员1500元。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事故分类: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 事故级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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