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游乐数字化管理系统技术规范.pdf
T/UNPXXXX—XXXX
游乐数字化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游乐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架构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数据要求、安全要求、接口
要求、运维要求以及评价改进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游乐场所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架构组成
系统架构应采用分层架构。系统架构见图1。
图1系统架构图
系统分为五部分,对应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a)安全层应利用加密技术、严格访问限制与实时漏洞监测等技术维持系统运行;
b)应用层应涵盖票务售卖、核销,项目排队管理等基础功能;
c)支撑层应依靠计算力量在系统面对高流量时的快速响应;
d)硬件层应凭借分布各处的传感器收集游乐设施状态、游客密度、环境状况等信息;
e)运维层应全天不间断监测系统状况,依据运维资料持续优化系统性能。
5功能要求
门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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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应支持多种售票方式,包括线上售票(如官方网站、手机APP)和线下售票(如售票窗口、自
助售票机)。
5.1.2应生成电子门票或纸质门票,门票信息应包含游客身份信息、购票时间、有效期、游乐项目权
限等。
5.1.3应通过入园闸机或手持验票设备对门票进行快速验证,验证结果应准确显示,对无效门票进行
报警提示。
5.1.4应支持一票多次入园和多票种组合使用,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应定期提供门票销售统计和分
析功能并生成相应的报表和图表。
5.1.5应根据游乐场所的规定,提供退票和改签服务。退票时应按照相应的退票规则进行费用计算和
处理,改签功能应允许游客修改门票的使用日期、游乐项目等信息。
游客管理
5.2.1系统应自动收集游客在购票、入园、消费等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
号码、消费记录等。同时应支持游客通过手机APP或在线平台主动提交个人偏好信息。应采用身份证
识别、人脸识别等技术验证游客的身份。
5.2.2管理信息系统应与公安部门的身份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5.2.3对收集到的游客信息进行数据分析,挖掘游客的消费习惯、行为模式和需求偏好。通过数据分
析生成游客画像,为游乐场所的营销活动、服务优化和项目调整提供数据支持。
5.2.4应通过在线渠道或现场反馈的方式收集顾客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应及时将投诉和建议转发给相
关部门进行处理。
设备监控
5.3.1应实时监控游乐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参数、故障报警等。
5.3.2应将监控数据实时上传到系统服务器进行存档。
5.3.3系统应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要求,自动生成设备保养计划。
5.3.4系统应通过对设备运行数据的分析建立设备故障预警模型。
游乐设施管理
5.4.1应对游乐场所内的所有游乐设施进行信息录入和管理,包括设施名称、类型、位置、运营时间、
维护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应建立设施档案对设施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5.4.2应基于设备运行数据和历史故障记录,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游乐设施进行故障预警。当系统预
测到设备可能出现故障时,应提前通知维护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运营管理
5.5.1应对游乐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管理和工作安排,包括员工档案管理、考勤管理、排班管理
等。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责,设置相应的用户权限。
5.5.2应对游乐场所内的商品、物资和耗材进行库存管理,包括入库、出库、库存盘点、库存预警等
功能。应实时掌握库存数量和状态。
5.5.3游乐场所的财务管理功能应包括票务收入统计、商品销售统计、成本核算、财务报表生成等。
安全管理
5.6.1应对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进行监测和管理,当安全防护装置出现故障或未正常关闭时,系
统应禁止游乐设施启动运行。
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