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暂行办法剖析.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校人字 〔2010〕1 号
(2010年1 月13 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
职务的聘任工作,保证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质量,根据国家、
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聘任原则和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聘任要根据高校所属专业技术系列,高校
没有相应系列的不能聘任。
2、申请人在任职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方可提
出申请。
3、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任职表现,提出聘任意见。
第三条 聘任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任现职期间考核等级合格及以
上。
2、学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1
(一)凡是通过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相
应资格申报条件执行。
(二)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
副高: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
专业技术工作满3 年的人员。
中级: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 年以上;或获
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 3 年以上;研究生班毕
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 2 年以上或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 4 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或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
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
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 年以上,或未取得助
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8 年以上;中专毕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 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8 年以上者。
3、外语要求
根据广东省职称外语政策要求。
4、计算机能力要求
按照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5、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根据省、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精
神和《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须符合学校编制职数,不
超出编制职数进行聘任。没有相应编制职数的暂不聘任。
第五条 聘任程序
1、凡是通过评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由本人向所
2
在单位提交《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审批表》(附件
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送人事处。
2、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由本人向
所在单位提交《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审批表》(附件
一),所在单位教授(学术)委员会对其业绩提出意见,党政联席
会议提出综合意见,报送人事处。
(一)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全国外语职称等级考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由人事处审核,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对
不聘或需分等级聘任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校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教学和科研的校领导
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工
会、监察处负责人参加。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在教师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获省、市批复后分别召开会议,新聘人员自
学校聘任文件公布后的下月起执行新的待遇。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人事处。
五邑大学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3
附件一
五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