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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doc

发布:2017-12-31约4.74万字共10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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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0612-816-01 二○○七年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4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三卷 投标文件 第1章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第2章 工程量清单 第3章 辅助资料表 第4章 资格审查表 第一卷 商务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采购计划编号:0612-81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受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00时;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二年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编号 项目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人: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 :宋培涛 刘延臣 联系电话:0431-3、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付款方式:1、工程进度(工程进度按照供应商提出并经监理认证的方式确定,下同)完成10%后,支付合同价10%的款项;2、工程进度完成50%后,支付合同价40%的款项;3、正式运行,经买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4、合同价余款的10%转为质量保证金,待系统正常运行12个月后3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余款结清。5、上述款项按长春市采购办付款方式要求支付。 5、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50天 6、售后服务:1、提供7*24小时的热线召修服务,有专业技术工程师现场服务,及时排除故障但不能影响买方业务系统的连续使用;2、对过保修期的系统软件,终身维护,并免费升级、提供技术支持;3、产品和服务的质保期均为3年。 2 合同名称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3 预算资金及资金来源 预算外资金 6,657,300.00元人民币 4 投标人资质 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信息安全服务资质、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应是所有系统软件的总集成商;具备设备制造厂商的投标授权书。 5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日) 6 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7份 7 投标保证金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8 标前答疑会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9 投标文件递交 单位: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大厅前台 10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时间:2007年3月30日上午8:30-9:00时 11 开 标 会 时间:2007年3月30日上午9: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12 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去除最高分与最低分) 13 评标委员会 七人组成(由现场随机抽取的七人专家组成) 14 联合体 及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本须知前附表中写明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现就前附表所述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合同名称见前附表。 2.预算资金及资金来源 预算外资金 6,657,300.00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是指向招标方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见前附表 4.禁止一标多投 每个投标单位每包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以及一个报价。对提交或参与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公开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4条所述的标前答疑会议纪要。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商务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4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三卷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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