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地区第学年度第学期奖学金申请书中华民国年月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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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3年06月25日修正 金門縣政府 學年度第 學期獎學金申請書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申請人 姓名 年
齡 籍貫 省(市) 縣(市) 申請類別 公立高中(職) □
私立高中(職) □ 公立大學□
私立大學□
國外大學□ 公立專科□
私立專科□ 碩士班□
博士班□
博士畢□ 肄業
學校 系
(所)(科) 年級 連絡電話(手機) 入帳方式
(請填寫申請人郵局或土銀帳戶資料)
(戶名需與申請人相同) 戶名 銀行代號 分局(行)代號 帳號 (郵局) 申請人身分證字號 (土銀) 在金詳細地址 通知書寄件
地址 □同在金詳細地址
家長姓名 家長連絡電話
(手機) 附繳證件 附件名稱 已繳辦
(請打ˇ) 審查意見 成績紀錄 學業成績 一、大專院校附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二、碩、博士填附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切結書 操行成績 在校肄業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蓋註冊章) 體育
(高中職填)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須能證明符合第四條規定) 審查者 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附註 一、「申請類別」欄(請打v),分「公、私立高中(職)」(金門高中、職依校內規定期限統一
報府申請)、「公、私立及國外大學」、「公、私立專科」、「碩、博士班」等四類(均指日間
部學生、不含夜間部及進修部學生,高中(職)及大專一年級新生及已畢業者不得申請)。
二、截止日期:每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及3月1日至3月15日(郵戳為憑)。
三、碩士一次獎勵、博士兩次(須取得兩年內博士畢業證書及論文始可再申請一次).
四、94.3.7府教國0940008084號函修訂:大專院校同一校系(科)申請人,以核給成績最優者一人為原則。
五、95.5.16府教國0950023592號函修訂:自95學年度第1學期起碩、博士申請獎學金須填附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切結書。 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申請規定
94.3.7府教國字第0940008084號函修訂發布
95.5.16府教國字第0950023592號函修訂發布
97.12.24府教國字第0970079685號函修正發布
98.07.28府教國字第0980049682號函修訂發布
101.10.12府教國字第1010079608號函修訂發布
102.08.30府教國字第1020071008號函修訂發布
103.06.25府教國字第1030052908號函修訂發布
一、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為鼓勵本縣青年求學深造,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才,特訂定本規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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