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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新整理版5篇
篇1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货物委托给乙方进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甲方将其拥有的货物委托乙方进行海洋运输保险,具体货物名称、数量、价值、运输路线等信息详见保险单。
二、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自货物启运开始,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并完成验收为止。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三、保险金额与费率
1.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申报的货物价值确定。
2.费率:按照乙方的现行费率标准计算。
3.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的费率及时支付保费。
四、保险责任
1.乙方对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
(3)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沉没等意外事故;
(4)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2.下列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
(2)包装不当或不良导致的损失;
(3)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正常磨损。
五、保险索赔
1.甲方在发现货物损失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索赔申请。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如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3.甲方应提供与索赔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单据、发票、损失鉴定报告等。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1.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即告终止:
(1)保险标的因故不再运输;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七、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九、附加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海洋货物运输向乙方投保相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标的
本合同保险标的是甲方委托乙方承保的海洋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甲板货、舱面货及船方责任范围内的其它货物。具体保险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以甲方提交的保险单为准。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1.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甲方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保险价值以保险货物的实际价值为准,如发生争议,可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依据确定。
三、保险期限
1.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2.如需延长保险期限,应在保险期限到期前,由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四、保险责任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1.自然灾害(如台风、风暴、海啸等);
2.运输工具意外事故;
3.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4.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破损。
五、免责条款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等不可抗拒的因素;
2.甲方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3.货物的自然损耗、贬值等正常损耗。
六、理赔
1.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乙方收到甲方的理赔申请后,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