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勤制度和评估方案.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考勤制度
(一)签到制度
1.全体职工上班期间一般情况实行上午签到制,由校办公室负责。
2.签到时间:7:30一7:50,预备铃声结束截止签到。
3.教职工确认校办人员给自己签上后,方可离开。
4.签到结束未签上的教职工应在“教职工到校情况登记表”签名(注明到校时间),不签的按旷工论处。
(二)点名制度
教工例会、升旗、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课间操、临时会议、重大活动实行点名制度。
大月份孕妇及带三岁以下小孩的女教师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不参与升旗和某些重大活动。
(三)请假制度
1.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的,由主管处室主任审批,一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请假时间基本单位为节(一天按照7节计算)。
3.请假必须先写请假条,注明理由经批准后送校办保存,原则上打电话不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请假人经校长批假后需在返校时补写假条。
4.无课教师请假不超过一节的,可不写请假条,但必须与主管处室主任打招呼。
5.学习、产假、婚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临时查岗
学校领导不定时查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在一小时内未说明理由的视为缺岗或早退。
(五)结果使用
考勤情况实行周公示、月小结、期总汇,纳入教工考评。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办法
一、签到
签到中有迟到、旷签现象者,一次分别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0.1分、0.2分,旷工在总分的基础上扣1分/节。
二、会议、升旗仪式
升旗、课间操等校内活动有请假、迟到或早退、旷工现象者一次分别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0.1分、1分、3分。
教工例会、重大外事活动有请假、迟到或早退、旷工现象者,一次分别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0.5分、2分、5分。
三、值班
值班期间出现夜间巡逻、饭间值班缺岗现象者一次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2分。
四、请假
请假每天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1分(婚、丧、产、学习、公差等法定公假除外)。
五、查岗
上班期间领导查岗未在岗位每月超过两次的,第三次以上每次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5分。
六、上课
出现上课迟到或早退、旷工现象者一节次分别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5分、10分。一月内累计出现2节次以上旷课的,需在全体教师会上做公开检查。一学期累计出现4节次以上旷课的,取消该学期考核资格。一学年累计出现10节次以上旷课的,该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私自调课未造成缺课的扣双方各1分,造成缺课的按旷课论处。
七、材料
迟交、未交一次在月总分的基础上扣0.2分、2分。
教职工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以人为本,追求实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公开,公正,公平;全面科学地做好教职工考评工作。
二、考评范围
考评分学期综合考评和月考评,考评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其他责任处室配合。
三、考评方式
月考评是学期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学期综合考评结果是学校内部评先评优、向上级推荐先进典型的主要依据。月考评和学期综合考评均实行百分制。
四、考评项目用方法
(一)月考评项目(基础分为100分)
1、出勤(10分)
出勤实行扣份制,即在10分的基础分上依据《考勤制度》对缺勤人员减去相应积分,扣分不封顶。
2.工作量(50分)
(1)每标准工作量按50分计,个人当月实际工作量为个人所负责各项工作量的总和,个人工作量积分为个人当月实际工作量乘50。
(2)教学工作量标准为:12课时/周(语、数、英)、16课时(体、音、美、书法、安全)、14课时(专业课、文综、理综和其他学科)。
(3)班主任工作量标准为:班级人数在30人以下的班主任为0.35;班级人数在31—50人的班主任为0.4;班级人数在50人以上的班主任为0.45。副班主任工作量按学生处登记的个人实际出勤量计算,每到岗10次记0.05,月到岗40次以上记0.2。宿舍管理员工作量为0.4。
(4)兼职工作量和管理、服务岗位工作量标准依据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执行。
(5)工作量由教务处、学生处当月核实后交办公室统一核算。
3、工作绩效(30分)
工作绩效由所辖的责任处室负责考核,满分为30分。兼两种及以上工作的,由相关处室分别考核计分,各工作绩效分按该项工作工作量占个人总工作量的比例记分。
4.办公场所卫生(5分)
办公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依检查结果的等次计分,月内各次检查结果平均分计分,同一办公场所的各人该项分相等。若出现因人为懈怠造成集体办公场所卫生未整理,且由同室人员将责任人名单上报办公室,则直接按责任人当月该项分为0,其他人员按除本处室的最低度分计入。
5.临时性工作(5分)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材料或其它全校性临时工作实行单项考评。及时完成计5分,完成但不够及时计3分,未完成计0分。若当月有多项临时性工作,则按个人各项工作得分的平均值计入。
(二)学期综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