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二加油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
PAGE26
PAGE1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二加油站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二加油站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河北省(自治区、直辖市)石家庄新乐市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050700
建设地点
新乐市107国道南侧,东环路北头交叉口
立项审批部门
新乐市发展计划局
批准文号
新计投字(2003)35号
建设性质
改扩建(补办手续)
行业类别及代码
机动车燃料零售
H-656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586.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20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地理位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二加油站成立于2004年2月,位于新乐市107国道南侧,东环路北头交叉口,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8°2134.90,东经114°4238.61。项目东侧为东环路,南侧为民房,西侧为民房,北侧为107国道。本项目于2003年6月27日得到新乐市发展计划局的批复,见附件。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见附图2。
2.工程内容、规模
工程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586.6m2。项目已取得土地证,见附件。
该项目主要设备、生产服务设施包括:
(1)埋地储油罐4个(2个40m3乙醇汽油罐,2个40m3柴油罐),与其配设的潜油泵均埋于地下,其上地面硬化处理;加油机6台。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分级划分,该加油站油罐储存规模为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因此,本项目等级为二级加油站。
(2)站房建筑面积250m2,罩棚面积690m2。
(3)加油站建成后,销售油类种类为柴油、乙醇汽油(型号为93#、97#)。
3.站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油罐区位于站区北侧的地下位置,站房位于项目中部。现状为汽油储罐距南侧民房4m,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规定。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二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该站由于距站外建构筑物存在距离不足,因此该站计划2015年8月前按照《汽车加油(气)站、轻质燃油和液化石油气_汽车罐车用阻隔防爆储罐技术要求》(AQ3001-2005)和《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01号)相关要求完成对站内在用汽油储罐加装HAN阻隔防爆材料,满足安全经营条件。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见附件。
表1与周边建筑物距离状况表单位:m
周边建筑物
南侧
西侧
南侧
东侧
民房
民房
107国道
东环路
距离
油罐
4
24
49
30
通气管管口
5
24
55
35.5
加油机
15
21
24
21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油罐要求距离
8.5
8.5
5.5
5.5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加油机要求距离
7
7
5
5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通气管管口要求距离
7
7
5
5
加油站与规范的关系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销售分公司第五十二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油罐距南侧民房4m,完成对站内在用汽油储罐加装HAN阻隔防爆材料后,可满足安全经营条件。
4.辅助工程
项目供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水源为新乐市供水公司。由于加油站规模较小,服务区有工作人员6人,用水量主要为员工盥洗用水,预计总用水量0.12m3/d,厂内厕所为防渗厕所,定期清理用于农肥,不外排;职工生活产生盥洗水,产生量为0.096m3/d,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12m3防渗水池,用于存放职工盥洗水,池中盥洗水除部分自然蒸发外,其余定期用于树木、花草绿化。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无污水外排。
加油站用电由新乐市供电公司提供。
加油站供暖采用电暖气。
5.消防
本项目消防已验收合格,验收意见见附件。
6.整改措施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建成,油气回收装置已建成,盥洗水未设置防渗水池,应增加5m3防渗水池。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无。
本项目有关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新乐市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地处北纬38°16ˊ~38°30ˊ,东经114°30ˊ~114°55ˊ。北距首都北京246公里,南距省会石家庄37公里,四周分别与定州、曲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