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顺德区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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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顺德区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4--26日
地点:顺德区体育中心武术训练馆
二、参加单位:
各镇(街道)、区属学校、有开展武术训练的学校。
竞赛项目:
(一)甲组(4男4女)
1、自选长拳
2、自选南拳
3、42式太极拳
4、42式太极剑
5、自选南刀(女运动员参加)
6、自选南棍(男运动员参加)
7、自选刀术、自选棍术(男运动员任选一项为自选器械)
8、自选剑术、自选枪术(女运动员任选一项为自选器械)
9、传统拳术
10、传统器械
(二)乙组(4男4女)
1、自选长拳
2、自选南拳
3、24式太极拳
4、32式太极剑
5、自选南刀(女运动员参加)
6、自选南棍(男运动员参加)
7、自选刀术(男运动员参加)
8、自选剑术(女运动员参加)
9、传统拳术
10、传统器械
11、少年集体基本功(配乐、编排形式不限)内容包括:
(1)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踹腿)
(3)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4)二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
(5)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
(6)五种步型(弓步、马步、歇步、仆步、虚步)
(三)丙组(4男4女)
1、少年规定拳
2、初级刀术(男运动员参加)
3、初级剑术(女运动员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3人,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各4人,甲组出生年龄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乙组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丙组为2006年以后出生。(各组可以以小顶大)
(二)参赛资格:
1、具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顺德在校学生(本地、外地均可),外地户籍的运动员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具备顺德区学籍,代表所在学校单位比赛,比赛前检录时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区业余体校上送各基地的运动员不得参赛。区业余体校运动员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3、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由各代表团负责自行审查,并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
4、凡违反资格规定,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全区通报。
5、身份证住址与代表单位地址不符的需出具顺德学籍登记表。
6、已经代表其他单位参加佛山市级以上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参加顺德区的体育比赛。
(三)各单位参加甲、乙组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传统拳类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每项只可报1人。
(四)参加器械项目比赛按所报拳术系列类报项(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传统拳类),每人只能选报一类。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
(二)各单位乙组必须派出男、女各4名运动员参加集体项目比赛。乙组少年集体基本功完成时间为2分30秒~3分30秒,每超出或不足时间1至5秒,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1分,6至10秒扣0.2分,依次列推。每少1人,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5分。
(三)长拳、南拳、和刀、剑、枪、棍的自选套路,甲组、乙组不得少于1分10秒,42式太极拳为5~6分钟,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为3~4分钟,24式太极拳为4~5分钟。不足或超出时间按规则执行。参加自选套路的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则中各项目要求的8个主要动作内容。
(四)规定套路:丙组少年规定拳、初级剑术、初级刀术。
(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编制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太极系列、长拳拳术项目可配乐(配乐带有说唱者由裁判长从该项应得分中扣0.2分)
(七)比赛过程中,没有大会医生证明因伤病不能继续参加比赛而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六、申诉:
(一)各参赛运动员的报名资料将于报名后在网上公示,如有异议,各参赛单位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书面申诉,对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期直至该项目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结束为止,对运动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提供假资料等行为)的申诉期直至比赛结束前半天止,过时不再受理。经大会核查,如属于运动员资格问题,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被取消的运动员不能替换;如属于弄虚作假,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取消该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比。
(二)比赛中有关技术方面的申诉,可向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技术方面申诉受理截止时间为当场赛后30分钟内。
(三)对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后出现的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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