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区精细化管理制度标准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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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核评分体系
(征求意见稿)
一、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核评分体系
(一)市容市貌管理
1、无乱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发现一次扣0.2分
(1)无未经审批从事各类占道经营活动;
(2)无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店外经营活动;
(3)无流动商贩,沿街叫卖;
(4)无修车点、修鞋点等摊点占道经营;
(5)无小修理、小加工占道作业;
(6)无占道洗车。
2、无乱停乱放,发现一次扣0.2分
(1)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停放,朝向一致;
(2)停车点内车辆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3)停车场(点)整洁卫生,无果皮、纸屑、杂物等;
3、无胡喷乱画,发现一次扣0.2分
(1)建筑物、墙体立面无胡喷、乱贴小广告;
(2)沿街门店橱窗玻璃、立面无乱贴宣传画;
(3)沿街单位门店卷闸门上无乱贴小广告;
(4)胡喷乱画清理后无明显痕迹。
4、无乱堆乱弃,发现一次扣0.2分
(1)道路两侧门店前无摆放拖把、小煤炉、脸盆架等杂物;
(2)道路两侧门店前无乱堆、乱放、纸箱等废弃物;
(3)道路两侧无建筑垃圾堆放;
(4)临街房屋的窗台、阳台、平台外走廊无超过护栏高度堆放物品;
(5)人行道便民座椅、开放式办公区小景点及其周围5米范围内无乱丢乱弃现象。
(6)道路两侧门店无乱泼污水现象;
(7)道路两侧门店无乱倒垃圾、乱丢杂物现象;
5、无乱搭乱建,发现一次扣0.2分
(1)无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
(2)无未经批准进行外部装饰、封闭;
6、无乱扯乱挂,发现一次扣0.2分
(1)临街建筑物的未封闭阳台、窗外、平台、屋顶、外走廊上无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2)安装空调室外机应离地30公分,不妨碍行人通行及安全,网内无垃圾杂物积存;
(3)临街安装排气扇应规范、整洁卫生;
(4)无未经批准擅自悬挂横幅,张贴标语;
(5)经批准设置广告灯箱、条幅等悬挂物应按批准的时间、地点、高度悬挂;
(6)横幅、标语内容无不规范用语和用字,无褪色、无污渍、无破损;
(7)道路两侧无乱晒、乱挂衣物。
7、无脏车驶入,发现一次扣0.2分
(1)总质量超30吨以上的超载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未在城外道路得到控制,无驶入城区主干道行驶。
(2)无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对路面造成污染。
(二)居民日常生活行为管理
1、城乡出入口道路两侧堆放建筑垃圾,发现一处扣0.2分。
2、居民在人行道和绿化带内乱倒生活污水、垃圾、建筑渣土、乱弃动物尸体的;往垃圾箱内倾倒污水的,发现一处扣0.2分。
3、居民在垃圾箱内焚烧垃圾,发现一处扣0.2分。
4、在临街公共设施、绿化设施或自行设立晾晒设施进行晾衣晒物的,发现一处扣0.2分。
5、因管理不善,导致沿街果皮箱遭受损毁、丢失的,发现一处扣0.2分。
二、对城市管理局的精细化管理标准及考核评分体系
(一)环境卫生管理
1、道路清扫和保洁,发现一次扣0.2分
(1)四条大街主干道清扫保洁
A、清扫保洁制度健全、定人定岗、落实到人;
B、实行“两次清扫、全天保洁”,早7点以前第一次清扫、清运完毕,下午2点以前第二次清扫、清运完毕;春夏秋季清扫保洁到晚12点,冬季到晚10点,清扫保洁率达100%;
C、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
D、做到两收集,上午9点以前完成第一次收集,晚10点(冬季9点)以前完成第二次收集;
E、清扫标准:每1000平方米果皮、纸屑、塑膜每项不得多于4片,烟蒂不得多于4个,痰迹不得多于4处;道路每10平方米尘土不得超过30克;
F、隔天冲刷道路,洒水降尘,道路无扬尘、积土,道牙无明显污渍;
G、道路上无污水横流、漫溢;
H、无向雨水斗、明沟扫倒尘土、杂物。
(2)人行道清扫保洁
A、清扫保洁制度健全、定人定岗、落实到人,实行“两次清扫、全天保洁”,早7点以前第一次清扫、清运完毕,下午2点以前第二次清扫、清运完毕,春夏秋季清扫保洁到晚12点,冬季到晚10点,清扫保洁率达100%;
B、人行道上两次收集垃圾,上午9点以前完成第一次收集,晚10点(冬季9点)以前完成第二次收集,达到无垃圾落地;
C、清扫标准:人行道每1000平方米果皮、纸屑、塑膜每项不得多于6片,烟蒂不得多于6个,痰迹不得多于6处,人行道每10平方米尘土不得超过50克;
D、人行道上无污水横流、漫溢,无油渍;
E、无向绿化带和花坛倒尘土、杂物;
F、无焚烧垃圾、树叶、杂物现象。
(3)背街小巷清扫保洁
A、清扫保洁制度健全、定人定岗、落实到人;
B、早7点以前第一次清扫、清运完毕,下午2点以前第二次清扫、清运完毕,春夏秋季清扫保洁到晚12点,冬季到晚10点,清扫保洁率达100%;
C、实行摇铃收垃圾,上午9点以前完成第一次收集,晚10点(冬季9点)以前完成第二次收集,达到无垃圾落地;
D、清扫标准:每1000平方米果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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