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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SOP).doc

发布:2017-10-15约4.05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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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SOP) 一、常用无菌物品的管理 1、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 2、无菌物品摆放:一次性无菌物品与复用性无菌物品分架放置。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接触无菌物品前应先洗手或手消毒。无菌物品要标识清楚,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无菌柜,减少搬动的次数,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到期未使用的或过期的无菌物品应重新清洗后再灭菌。 3、无菌敷料、棉球,实行小包装,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如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h。开放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灭菌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灭菌的棉球缸每周更换2次。 4、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 ①棉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7天为宜。 ②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1个月为宜。 ③医用一次性无纺布、皱纹纸、纸塑、硬质容器等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6个月为宜。 ④快速灭菌器材不能储存,4小时内尽快使用。 5、无菌物品使用时的检查,使用者打开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外化学指示卡监测结果、包装质量及有效期等。再次确认无菌物品有效性。打开无菌包后,首先检查包内化学指示物变色情况,包内器械有无可见水珠或水雾等包裹内湿包的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一次性无菌物品检查包装质量及有效期合格后再使用。 6、抽出的药液,开封后的静脉输液用的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h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h不得使用。 二、常用消毒液的使用方法 1、碘伏、酒精应密闭保存,启封后应注明开封日期。小瓶(60ml)包装的碘伏、酒精应每3天更换一次。 2、2%戊二醛:灭菌作用10h,消毒20-45min(加盖浸泡),取出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无菌擦干后使用。在20℃-25℃温度条件下,戊二醛溶液连续使用时间≤14d。 3、过氧乙酸:现用现配,稀释液使用时限≤24h。物表消毒用0.1-0.2%过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熏蒸法:过氧乙酸用量按1g/m3计算,熏蒸时间2h。 4、含氯制剂: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的表面,采用500mg/L含氯制剂喷洒或擦拭;对细菌芽孢污染的物品消毒,用1000mg/L的含氯制剂浸泡30min;对肝炎、结核菌污染的表面,用1000mg/L的含氯制剂浸泡60min;稀释液应现用现配,使用时限≤24h。 三、常用的消毒效果监测 1、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 cm2。 3、物体表面消毒:Ⅱ类环境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5cfu/ cm2; Ⅲ类环境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10cfu/ cm2。 4、使用中灭菌用的消毒液:无细菌生长; 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 ml; 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 ml。 5、透析使用水的监测: 反渗水细菌培养每月1次,细菌总数≤200cfu/ ml; 内毒素检测每3个月1次,内毒素<2EU/ml; 化学污染物每年1次; 游离氯每周1次。 四、常用皮肤消毒方法 1、碘酊:使用碘酊原液直接涂擦皮肤表面2遍以上,作用时间1-3min,待干后用70-80%乙醇脱碘。 2、碘伏:使用浸有碘伏消毒液原液的无菌棉签或棉球,局部擦拭2遍,作用≥2min。 五、消毒范围 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肤面积应≥5 cm×5 cm。中心静脉导管植入式血管通路的消毒范围直径应>15cm,至少应大于敷料面积(10cm×12cm)。 六、空气消毒技术 1、紫外线消毒: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紫外线灯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强度(使用中的强度)应不低于70μW/ cm2。 注意事项: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清洁,每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2、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适用于有人状态下的室内空气消毒,每日消毒2次,每次1h。 注意事项: ①消毒时应关闭门窗,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②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须先切断电源。 ③每周对滤网进行清洗。 3、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适用于有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净化,每日消毒2次。 注意事项: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 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 消毒器的循环风量(m3/h)应大于房间容积的8倍以上。 每周对滤网进行清洗。 七、空气消毒效果监测 1、非洁净手术室、产房、导管室、新生儿室、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血液病房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m3(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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