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doc

发布:2019-06-05约2.98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吉林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重心下移、严格程序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统一下达的科级岗位。选拔任用的科级干部须为学校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职职工。 三、组织领导 (一)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按照分工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审批任免科级干部。党群系统科级干部任免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行政系统科级干部任免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负责。 (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岗位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在科级岗位职数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选任程序,由单位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成立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和述职考评组。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申诉等。 四、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一定的政策及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二)竞聘资格: 1.竞聘科级岗位的,年龄应未超过57周岁。 2.提任科级职务,应当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提任正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提任副科级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提任正科级职务应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提任副科级职务应当本科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管理工作满1年。 5.年度考核成绩或民主测评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6.担任党群系统科级职务的,应为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特别优秀的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可以破格申报参与竞聘,竞聘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具体要求 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岗位性质、工作职责等研究确定具体岗位条件和要求。 五、选任方式 1.科级干部均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 2.对于无人申报或虽有人申报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单位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在参加竞聘的干部中择优任用。 六、有关规定 (一)任期制度 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处级领导干部相同。科级干部任期届满、重新聘任工作一般在处级领导干部集中换届工作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 (二)届期考核制度 1.届期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岗位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群系统科级干部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行政系统科级干部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并通报本人。 2.届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不合格的科级干部免除现任职务,一年内取消本级别及以上岗位竞聘资格;届中考核成绩为合格的科级干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其谈话,帮助改进工作。届期考核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奖惩及学校后备干部队伍选拔的重要参考。 (三)轮岗交流制度 在同一岗位任职两届、届满考核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科级干部要轮岗交流。学校鼓励在同一岗位任职多年的科级干部换岗竞聘。 (四)回避制度 科级干部任职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五)考评组组成 各单位科级干部选任要组建考评组,对竞聘人员的现场述职进行考评打分。考评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群众代表组成,也可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群众代表应包括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 (六)编制管理 专业性较强的部门或单位的科级干部可为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系列编制;基层单位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专职辅导员担任的团委书记(副书记)、科级辅导员为辅导员系列编制;工人担任科级干部的,身份及编制不变;其他科级干部一律为管理系列编制。 (七)未上岗人员安置 现岗科级干部,在聘任中未上岗任职的,改任原单位相应级别职员。因年龄原因未上岗任职的,留在原单位工作,保持原岗位待遇基本不变。 七、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 中层单位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按照分工分别报党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审批备案后实施。选拔任用的科级岗位应在全校范围公布。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向岗位所在单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 岗位所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单位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 (四)竞聘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