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管理公司住宅小区的住户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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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管理公司住宅小区的住户手册
一、屋村之管理
管理公司
××市物业管理公司,是××集团属下的以物业管理为主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物业管理十多年,拥有一支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管理队伍,建立了一套行
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管理水准日益提高,其管辖下的“××花园”被评为“全国
模范文明住宅区”。
本公司的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公司下设有:物业清洁管理公司、装饰工程部、广告策划制作有限公司、机
电维修部、机电商场、车辆维修部、花木服务部、招待所、幼儿园和托儿所等
;热情为您提供:清洁卫生、装修、摄影广告、机电维修、庭园绿化、幼儿入园
入托、代办居住证等服务。
管理处
1.屋村管理处是物业管理公司派出具体负责屋村事务管理的直属机构,将
竭诚为广大住户提供最佳之服务与管理。
2.管理处人员包括:主任、管理人员、水电人员、绿化人员、保卫人员、
清洁卫生人员与专门技术人员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热情为业主(住户)提供
各项服务,并乐意接受业主(住户)的批评,诚心采纳有益建议。
3.管理处负责屋村的电梯、给排水、供电、对讲机、消防、代收代缴水电
费、清洁卫生、道路、绿化、娱乐设施等的管理。
4.管理处除做好屋村内的管理工作外,并代表业主(住户)就屋村内日常生
活中涉及有关部门的公共事务进行联系和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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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主如不及时清付管理费、水电费,管理处有权对业主(住户)提出奉劝
、警告,直至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管理费
1.管理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管理处每月向业主(住户)收取的综合性管
理费,用于支付屋村内的道路、庭园绿化、电梯电费、公共照明、公共设施之保
养、维修、清洁卫生,以及支付管理公司和管理处人员的薪金和行政费等。
2.业主(住户)应于当月的二十日之前到管理处清付管理费,逾期未交者
,加收应交管理费总额乘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水、电费拖欠滞纳金按市供电公
司、市供水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欢迎业主(住户)提前预支。
3.为使某些偶然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业主(住户)在入伙时须缴纳水电
管理备用金。
4.楼宇维修保养期满后的公共设施及外墙翻新等大型维修工程费用,由管
理处、业主(住户)共同分摊。
二、业主(住户)须知
1.业主必须在接到楼宇入伙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公司办理入伙手
续。逾期办理者,每逾期一天,应缴纳人民币一元以上、五元以下的逾期金。
2.业主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时,应携带公证书(或楼宇买卖合同书
)、身份证、入伙通知书办理入伙手续,然后持公证书、身份证和收楼通知书到
屋村管理处领取楼宇锁匙接收楼宇,管理处将尽力协助业主(住户)解决有关入伙
事宜。
3.收楼时,请认真查看室内设备、土建装修等是否损坏或未尽妥善,如有
投诉,请在收楼时书面告知管理处,管理处将代表业主(住户)利益,就提出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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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向楼宇承建单位协商解决。
4.楼宇维修保养期间,如因工程质量所致,承建单位将为业主(住户)免费
处理;如因业主(住户)使用不当,则由业主(住户)自行支付费用。
5.业主(住户)可以在自己的大门外装上名牌,但不得涉及其行业、职业或
工商业。外墙及窗户、阳台均不得设立任何广告或标志。
6.住宅单位仅作居住使用,不得作为写字楼、仓库或商业等其他用途。
7.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业主(住户)不得将窗户、阳台及外墙作任何更改
,不得在公共地方搭建檐篷、帐幕或神位等。
8.业主享有房产权,有权对其房产依照法律进行买卖、赠与、交换或继承
。
9.业主(住户)有权对其住宅单位进行装修、维修,但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
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维
修前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获准后方可进行,并按规
定由装修、维修承接者向管理处缴纳一定的装修押金。装修完成后经管理处检查
未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其他妨害小区管理行为的,退回押金。施工时间为上
午8:00—12:00,下午2:00—6:00。
10.凡擅自改变楼宇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等,除责令停止或
恢复原貌,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2000元以下的罚款。
11.为保护屋村内宁静,在晚上10时后、早上8时前,禁止影响他人休息的
噪音发生。
三、日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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