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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员工出(国)境管理办法.doc

发布:2018-10-08约小于1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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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员工出国(境)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员工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部委下发的《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3〕13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员工因私事出国(境)指探亲、旅游等一切非组织批准派出的出国(境)行为。 二、公司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实行报告登记制度。 公司员工因私事出国(境)时,应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经批准 后,将《因私事出国(境)申请书》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登 记备查。 三、公司员工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集中保管。申领出入境证件后两周内不出国(境),或出国(境)返回后两周内,应及时将证件上交综合办公室。 四、对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隐瞒不报,擅自出国(境)的员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做出扣发奖金、解聘、除名处理。 五、员工申请领用因私事出入境证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因私事出国(境)申请书》1份(式样见附件);   2、出入境管理处制发的《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或《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申请表》等1份。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因私事出国(境)申请书 部(室): 本人拟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     (国家、地区)旅游(探亲),申请办理(领用)因私事出入境证件。 本人申领出入境证件后两周内不出国(境),或出国(境)返回后两周内,保证将证件上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并保证在出国(境)期间,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外事纪律,不逾期滞留。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部门领导意见: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注:此《申请书》交综合办公室登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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