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乡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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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汉乡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护陈汉乡域饮用水源地环境,指导应急抢险,有效预防、及时控制 、排除隐患,使水源处于可控状态,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饮用水水源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松政[2008]3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
(三)运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长效管理、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即乡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及水厂各负其职。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乡政府建立全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乡长任组长,分管环保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乡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指导修订《陈汉乡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决定并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时,发布预警信息;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时,启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办事机构
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建设办,乡建设办负责人兼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全乡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领导组提出改进建议;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收集突发水源污染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乡领导组报告;传达乡领导组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构
乡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建设办:定期申请县环保局对辖区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和预警。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乡领导组和县应急办公室报告,提出预防污染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乡安监办: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重点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境内重大危险源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向县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陈汉派出所:负责水源污染事故现场警戒;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持;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通畅;负责交通运输类事故对饮用水源污染情况的了解,控制相关肇事人员等强制措施的实施。
陈汉卫生所:负责督促各水厂,定期申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厂水和未梢水进行水质检测;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以及组织救护。
乡国土所:负责事故发生后的饮用水源调度;负责区域控制,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乡城乡办:负责乡区供水安全,制定乡区供水应急预案;在水源水预警发布时,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同时做好乡域饮用水源地周围,有害建设项目安全防范距离的控制。
乡兽医站: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
乡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乡广电站:负责对外新闻媒体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村(社区)委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三、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
各村(社区)、各水厂、各单位、各部门,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水污染迹象,应立即向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组报告,领导组迅速成立处置工作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二)处置
1.先期处置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害轻重,乡政府都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并迅速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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