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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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摘要】我国农业实行以农户家庭为主要经营单位的经营方式,这种经营方式的主要缺陷在于不能有效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建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我国西部地区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方面明显落后,本文针对西部地区如何加快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西部地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一、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功能
(1)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从国际经验来看,要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农业要实现规模经营;二是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要提高农业的经营规模,需要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部门,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过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可以在不改变现有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2)有助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通过利益机制和组织方式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从而实现种养加、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农业产业化实践中的主要模式是“公司+农户”,这种模式的主要缺陷在于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得农民增收的目标难以实现。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克服以上缺陷。由农民自己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能够使加入组织的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再由合作经济组织举办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3)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经营农业的能力。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际上也是一种学习型组织。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合作制的运作,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锻炼,这既有利于农民科技意识、营销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育,又可以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与参与意识,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进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4)有助于改善政府对农业的管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业微观经营方式的再造和创新,它不仅架起了联结农民与市场的桥梁,也架起了联结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中介来指导或引导农民,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措施落在实处,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另一方面,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并及时得到由政府发布的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等信息,从而大大提高政府对农业与农村经济调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西部地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1)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不规范。西部地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较少,规模小,功能不健全,对农户的带动力不强,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是西部地区农业竞争力不强的重要障碍。目前,许多合作组织本身并不是真正的合作组织,有的甚至连起码的活动场所都没有,更不具备合作经济组织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固定资产。还有一些虽然是由成员入股组建的合作组织,但却以所有从事同行业的农民为交易对象,成员与非成员并没有本质的区别。(2)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宗旨不明确。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质上实际上是基于农户自愿组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组织,不同于一般企业,其主要宗旨是为成员农户服务,不是以获得最大利益为唯一目的,即通过自身的业务活动,为会员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综合化、社会化的服务,以保护农户的利益,增加农户的收人,提高农民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但在一些西部地区,某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较低普遍存在,甚至有的盈利性超过了服务性,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农民的信任,导致很多合作经济组织名存实亡。(3)资金短缺,金融支持政策不到位。资本筹措渠道狭窄,资本短缺成为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西部地区合作经济组织普遍表现为综合实力不强,缺乏资金支持。不少合作组织正常的业务活动难以开展,也无力支持合作组织领办服务入社成员的新产业和扩大经济规模。在很多合作经济组织发达的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是其他各类合作组织资金融通的后盾,这些国家通过农村合作金融与合作保险的赢利来支持其他合作组织的经济活动,而我国目前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还不允许进行有效的社会融资。由于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金融机构也不能大量地向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贷款,这就严重制约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4)人才缺乏。总体来讲,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一般不满足于分散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为了更好地吸收农业科技成果,运用新的生产方法,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他们迫切要求进行经济合作;而那些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户,很少有这样的要求。由于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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