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雨量观测规范》(SL21—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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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1-2006
替代SL 21-90
降水量观测规范
2006-09-09 发布 2006-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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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关于开展水利技术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科综【2004】
9号)”,水利部水文局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了《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90)(以
下简称“规范(90)”)的主要起草人、审查专家、使用单位代表及其他相关专家,组成
复审专家组,对“规范(90 )”进行了复审。复审专家组研究决定对“规范(90 )”进行
修订。水利部水文局委托“规范(90)”原主编单位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现南
京水科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负责修订。
在本次规范修订中,主编单位南京水科院和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
化研究所,认真研究了“规范(90 )”原参编单位安徽、浙江、四川省水文局,以及长江
委、黄委、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山东、河南、江西、广东、云南、陕西、甘肃等省(自
治区、直辖市)20多个单位的水文局(处、总站)的修改意见,重点吸收了适当放宽记录精
度、适当放宽观测场地要求、增加固态存贮器记录雨量等意见,并对“规范(90)”4~6章不同
观测仪器的降水量观测的有关内容结构进行了调整,删除、简化了部分人工观测的内容,
将第3章仪器及安装中的仪器组成结构和基本技术要求调到附录中,适当精炼了标准正文,
增加了条文说明内容。
本标准替代sl21-9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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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福兴 朱晓原 冯讷敏 杨菊芳
本标准审查会技术负责人:谭国良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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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言
1 总则 1
2 观测场地 2
2.1 场地查勘 2
2.2 场地设置 2
2.3 场地保护 3
2.4 雨量站考证簿的编制 3
3 仪器及安装 5
3.1 仪器组成、分类及适用范围 5
3.2 仪器安装 5
4 雨量器观测降水量 7
4.1 观测时段 7
4.2 液态降水量观测 7
4.3 固态降水量观测 7
4.4 特殊观测 8
4.5 观测注意事项 8
5 虹吸式自记雨量计观测降水量 9
5.1 观测时间和程序 9
5.2 雨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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