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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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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5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及录取公告 各位博士考生: 我校 2015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 5 月 7 日开始,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研究生 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 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教授 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二、复试的基本标准 1、境内统考考生总分 180 分,各单科成绩不低于 48 分。 2、外籍考生,总分 50 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支援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在 5 月中旬西藏藏医学院 考试完成后另行制定。 三、复试比例及名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复试比例为1:1.2~1.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名单;中药学根据 “申请-审核”制要求由中药学院提出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复试内容 1、资格及素质审核 由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及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身 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 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考生填报现实表现等材料, 包括面对面的交流,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 度、社会活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 1):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硕士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 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英语六级(或日语四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通知单原件。 (5)近期一寸彩色照片。 (6)素质审核表,见附件 2。 (7)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 3。 以上材料均须用 A4 纸进行打印,并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2、考生报考材料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 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 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按合格不合格计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并作为录取 的重要参考。 考生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科研材料: (1)《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5 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 表》(见附件 4、5)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硕 士 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论文开 题报告); (3)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3、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根据学位类型及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技能 考核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 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国语能力测试等进行综 合测评。此部分占复试成绩的 70%。 4、综合素质及能力评价 复试小组通过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及本专业培养所需要的潜质。此部分占复试 成绩的 30%。 5、跨门类报考考生须参加跨门类加试考核,加试成绩按百分制, 不及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的具体 要求和形式请见学院通知。 6、体格检查 请各位考生于 5 月 8 日上午 7:30(中药学考生于 5 月 13 日上午 7:30)自行前往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当日早 上空腹),体格检查结果需及时交给复试小组。体检标准按国家关于高 等学校招生考试入学体检标准,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 复试小组将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笔试、 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复试。 六、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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