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司法考试破产法案例分析及解答攻略.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案例1:7月1日,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企业的破产申請,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在10月10曰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企业的有关状况汇报如下:
1.所有财产的变現价值為万元。其中包括:
(1)已作為丁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為250万元;
(2)管理人发現甲企业于11月1日免费转让140万元的财产,遂向法院申請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10月1日将该财产所有追回;
(3)甲企业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对所欠乙企业500万元货款的抵押担保,货款尚未支付。
2.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曰解除了甲企业与丙企业所签的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