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与标准答案解析宝典.doc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及参照答案
作业一
名詞解释
1、民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联营
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為实現一定经济目的而到达的联合。
3、宣布失踪
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布其為失踪人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4、時效
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之后既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置的代理。
二、填空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既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的三要素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的活动。
7.可撤销的民事行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為。
8.《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
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9.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规定根据,可将其分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
三、选择題(每題3份,共24分。每題所給的备选答案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对的答案,多选或少选不給分。)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识别自已行為的精神病人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布公民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A)
A.二年
B.四年
C.五年
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4.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匆匆呼救,杨某通过,规定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某无奈同意付钱,杨某将张某救上岸,其规定付钱行為是(B)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B无效的民事行為
C可撤销的民事行為
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時效,合用于(ABC)
A身体收到上海规定赔偿的
B发售治疗不合格的商品未申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6.民法通则规定(BC)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A.1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已的劳动收入為重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已的劳动收入為所有收入来源的
7.法律规定(D)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請宣布其死亡。
A.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一年
B.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二年
C.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三年
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
8.法人终止的原因有(AB)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布破产
四、问答題(每題16分,工32分)
1.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⑴行為人具有对应的民事行為能力;⑵意思表达真实;⑶民事法律行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⑷符合法定形式。
2.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⑴民事权利能力仅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也許性。这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不管与否实际参与民事法律关系都普遍享有的。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详细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它必须通过实际的行為才能创设或获得;⑵民事权利能力示享有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而民事权利合民事义务则是在详细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相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一样概念。⑶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而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作业二
課堂讨论題:
公平、自愿原则
论述参見課文第18-19页第二章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請結合社会实践談談你对上述民法原则的見解和現实意义病写出你和同学的各自观点。并将你的观点刊登在民法学(1)課程论坛教学活动论坛中)
论述参見課文第20页第二章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作业三
案例分析:
1月16曰北京《信报》报道:“邻家漏水导致地基塌陷”一文。报道称“李某目前住在一间平房里,近来房屋向靠北的方向倾斜,经查看是由于邻居的排水管道常年漏水,墙壁久经污水的浸泡而发生的倾斜現象。他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