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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口抽样调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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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口抽样调查 篇一: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SRC-636发布时间:2006-03-17 16:10 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北京市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这次调查北京市常住人口的样本量为2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89%。在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北京市常住人口为1536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常住人口1382万人相比,增加了154万人,增长11.14%;年平均增加31万人,年平均增长2.14%。2005年底常住人口为1538万人。 二、自然增长 调查时点前一年,即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为6.29‰,常住人口死亡率为5.20‰,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9‰。 三、城乡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8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3.6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25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38%。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0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77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0.63%;女性为75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9.3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55。 五、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5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21%;15-64岁的人口为121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7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3.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46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67%。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41万人,增长了10.67%;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3万人,增长了22.03%。 七、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362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372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76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12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129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52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1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减少22万人。 八、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52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42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1人;集体户人口为115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2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乡村为2.92人。 注: 1、本公报为根据调查结果的初步推算数。 2、调查登记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登记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的常住人口。 3、常住人口指居住在本市,户口登记地在本市的人和居住在本市,户口登记地在外省,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篇二: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事后抽查规则 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事后抽查工作规则 一、事后质量抽样调查工作目的 事后质量抽样调查作为整个调查工作的一部分,目的是用于评价 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登记的质量,不评价区县级及区县级以下各级的 登记质量,要做到实事求是,抽查中发现与调查不一致的地方,必须 如实反映,严禁修改原调查表。 二、抽查的时间、范围、对象和项目 1.抽查的标准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24时 2.抽查范围:抽中调查小区的完整地域 3.抽查对象:抽查时应在该调查小区登记的人口为2011年11月 15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口,不管其户口是否在本户都要进行登记。对 于出差、旅游、走亲访友等原因临时居住本户的人口, 2010年10月 31日至2011年11月1日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户籍外出人口也要登 记,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以及现役军人不登记。 4.抽查项目:按户填报的有四项,包括户编号、应在本户登记的 人口,本户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本户 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死亡人口。按人填报的有六项,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11月1日零时居住地、离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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