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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日常问题解答.doc

发布:2016-08-17约3.17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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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日常问题解答 一、备案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经备案的组织或则个人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即用户办理网站时,需要办理ICP备案,有相关备案服务资质的接入商,可为用户提供网站接入ICP备案服务。ICP备案包含主体备案及网站备案,先有主体信息,才能进行网站备案。 主体备案:需提供主体资质,主体信息可以为个人也可以为单位,个人资质为个人身份证,单位资质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 网站备案:需提供网站相关信息,网站负责人证件、当面核验拍摄照片、联系方式等,以及网站负责人签订的真实性核验材料(各接入商提供填写)。若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单位法人,若法人无法办理,可以填写《主体负责人授权说明书》,网站负责人可以不为法人。 完成备案后,会自动分配备案号,如主体备案号为黔ICP备1500041X号,该主体下网站备案号为黔ICP备1500041X号-1、黔ICP备1500041X号-2。 用户及接入商需确保备案信息真实有效,杜绝虚假备案。ICP备案信息若发生变更,如单位法人、营业执照、联系方式等变更,用户均需向接入商报备,及时进行变更。 二、注销 1、办理说明 用户网站服务结束,即将终止业务或需变更网站接入商,需办理注销备案。 场景1:用户之前在A公司办理网站接入、网站备案,现转入B公司接入网站,需在A公司提交网站注销、主体信息备案注销,再到B单位接入时,重新办理ICP备案手续;A公司与用户的结束接入服务后,需为用户同时取消原网站接入和网站备案信息。 场景2:用户单位网站需要修改网站备案信息,但单位原备案人员离职,接入商及密码均无法所知,可以办理注销网站和主体备案。 场景3:用户合法具有相关域名授权证书(CNNIC、ICANN颁发且在有效期内),但是查看到已被他人进行网站备案,可以有权注销他人该域名网站备案。 2、材料及流程 相关材料:注销备案申请表,主体资质证明或域名授权证书,相关人员身份复印件。 注销申请表:明确填写原因,是需注销主体备案还是网站备案,以便注销办公人员根据需要,避免误操作,另附申请表上申请人身份证。 主体资质证明:主体为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主体为单位,则提供当时备案的主体负责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注意加盖公章。注:该资质需与之前备案时的资质一致,以便注销办公人员在办理时,核对系统信息,确认为主体个人或单位要求注销。若单位营业执照发生变更,营业执照上有“变更”字样,说明发生变更过,若无,需另外提供其他证明:原营业执照或变更证明复印件并盖公章。 域名授权证书:证书复印件,证书拥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证书拥有的单位资质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若有重复,提供一份即可。寄送至通信管理局进行办理。若办理中有异常,通信管理局会与用户进行联系说明。 长期未有网站服务器接入,备案系统中无接入服务器信息,仅有网站和主体备案,则定为空壳网站和空壳主体,默认为未使用的备案资源,管局和接入商需要定期清理,注销相关备案信息。 四、空壳类备案 1、空壳网站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中,某个人或单位备案信息,含有主体信息和网站信息,但(一个或多个网站)没有接入网络的信息(即网站有备案号,但无具体接入网络IP)。此情况往往由于以下情况造成: 用户网站实际使用空间IP地址需要变更,之前的A公司空间接入商已将网站的备案信息取消接入,未做注销,用户到新的接入商B公司进行接入新的IP地址使用,但未进行新增接入备案,导致网站备案信息空壳。 接入商提交主体和网站基本信息备案后,长时间未新增接入IP备案。 影响: A公司接入商后续在清理历史数据时,由于无法检测用户是否在其他接入商中进行接入新IP使用,对自己公司之前取消接入的信息为垃圾数据,进行注销,某些正常使用但未备案接入IP信息的用户,主体或网站备案信息清除。 工信部定期对工信部备案系统中备案数据比对,对超过1周未有接入信息的网站视为空壳网站,各省管局定期进行清理,批量注销,某些正常使用但未备案接入IP信息的用户,主体或网站备案信息清除。 建议: 更换接入商 (1)用户更换接入商时,在原有接入商A公司办理主体和网站信息注销,若不清楚原有接入商,可通过办理注销方式向省管局申请注销(可参见第二部分内容); (2)原有接入商A公司为避免历史数据存在,引起后期的误操作注销,建议在用户结束接入合作时,同步进行主体和网站信息注销; (3)用户到新接入商B公司时,B公司应检查是否存在历史的主体和网站备案信息,若存在请用户按照以上(1)(2)两步办理后,再重新给用户提交网站和主体备案; (4)新接入商B公司提交备案信息后,注意及时检查是否备案接入IP信息,若未备案请及时按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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