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指南20141212 -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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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学生选课指南
一、选课原则及说明
1、《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选课的重要依据,学生应在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课。本学期2011、2012、2013级在校本科生参与选课。
2、学生每学期选课不超过35学分,每学期所取得学分原则上不低于15学分。
3、选课时首先要保证必修课,再考虑选修课;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
4、选课时要注意课程号和课序号,同一课程号下不同课序号代表不同教学班,其教师、教室和上课时间都不尽相同,学生应确保所选课程与实际听课教学班相一致,否则教师将无法录入成绩。
5、课程一旦最终选定,学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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