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_T 4183-2022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培训指南.docx
ICS03.080CCSA1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183—2022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培训指南
Trainingguideforhomecarefordisabledelderlypeople
2022-06-29发布2022-07-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183—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九久夕阳红新海护理院有限公司、安徽省民政厅、合肥市民政局、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九久夕阳红医养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文倬、胡前义、缪美、许文涛、刘璐、丁林峰、苏珮玥、刘美英、沈良平、王金富、刘召霞、金斯迈。
DB34/T418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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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培训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培训的基本要求、培训、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针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开展的照护培训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SB/T10944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MZ/T039和SB/T1094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homecarefordisabledelderlypeople
家庭成员为失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进行的照顾和护理。
4基本要求
4,1机构
4.1.1独立的法人资质,取得相应的市场、卫生、消防许可,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或其他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
4.1.2业务范围或培训类型包含医疗、护理相关专业或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工种。
4.1.3具有承担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人员的能力和场地。
4.1.4应具有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培训安全管理预案。
4.2场地
4.2.1根据培训内容分设理论场地和实训场地。
4.2.2理论培训教室每间不少于60㎡。
4.2.3实训教室每间不少于40㎡。
4.3设备
4.3.1理论培训教室应有多媒体电教设备,如白板,讲台,电脑,网络,投影仪,扩音设备等。
4.3.2实训教室应设置3张以上床单元,配置相应数量的模拟教具,如模拟人、担架车、轮椅、生活护理用品等设施设备。
4.3.3各类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做到及时保养、定时检测并有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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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师资
4.4.1资质
4.4.1.1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护理管理或护理教育等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4.4.1.2宜具备护理相关专业教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4.2配备
4.4.2.1宜配置专兼职培训教师。
4.4.2.2理论知识培训至少每50位学员配备1名教师,技能操作培训至少每25位学员配备1名教师。
4.4.2.3专职教师不少于2名,其中有1名应为专职技能培训教师。
5培训
5.1培训准备
5.1.1培训教材
应选用符合培训要求的正版培训教材。
5.1.2培训计划
5.1.2.1应根据培训目标,在开始培训4周前,制定培训计划。
5.1.2.2培训计划应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计划、教案、考核大纲;
——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和用品的配备;
——培训师资资质及数量。
5.1.3教学准备
5.1.3.1课程设置应明确,体现知识、技能的传授和能力,课程内容应实用并前后连贯。
5.1.3.2培训时间应科学合理,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任务。
5.1.3.3教材应完整,与培训内容相匹配,体现课程特点并适合学员特点及认知,宜选用养老护理员培训的专用教材。
5.1.3.4落实培训场地及相关的教学设施、设备及用品。
5.1.3.5应有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理论考核试题库和实训考核试题库。
5.2培训实施
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