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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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经营管理规范,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市场车辆管理规范,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 商品品质量管理规范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价。
第三部分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二、经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四部分 市场车辆管理规范
二、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三、经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听从指挥。
第五部分 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二、市场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督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三、市场管理部门应应当制定日常经营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对经营户予以奖奖励、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淘汰。
四、市场管理理部门应当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和处罚的经营户。
篇二:农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凡是进入市场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及市场的各项制度,严格遵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下列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售:
一、严禁无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烂、变质、过期产品和假冒伪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二、严禁按规定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猪、牛、羊肉及其加工产品进进入市场销售。
三、严禁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
四、严禁外包装与食物不相符的产产品进入市场。
五、进入市场经营的物品必须按规定进行行存放,不准乱摆、乱设摊点。
六、在销售过程中必须实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篇三:上岭桥镇农贸市场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市容市市貌,和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结合我镇镇实际情况,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促进精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我镇两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制度如下:
1、整理肉摊。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不准调换摊位和随时搬走摊位,违者警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2、水果摊点。要摆成一条线,,按指定的地点和摊位距离不动,严禁变动和流动,违者警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3、蔬菜类的摊点。严禁乱摆乱乱放乱占,按指定的地点不动和流动,违者警告、处罚、自自离市场。
4、豆腐卤肉摊点和老鸡老鸭等摊位,按指定定的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者警告、处罚、自离市场。
5、各类鱼摊位,按指定的地地点和距离不变,摆成一条线,严禁变换和流动,违者警告告、处罚、自离市场。
6、群众上市卖鸡、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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