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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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镇环验〔2015〕26号
宁波金穗橡塑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镇海区骆驼街道镇骆东路1238号,项目主要从事聚氨酯泡沫玩具、塑料制品、鼠标垫等产品的制造。主要设备包括注塑机10台、聚氨酯发泡线2条、聚氨酯PTU粒生产线7条、氨氨酯胶垫生产线4条、喷漆线2条(包括喷枪14把)、备用发电机1台等。根据现场核实,项目实施了雨污分流工作,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镇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发泡废气及喷漆废气收集经水喷淋+等离子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油漆桶主要由供应商回收使用,破损油漆桶、废漆渣、废危废沾染物由宁波大地环保处置,并执行了联单制度。镇海区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3月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数据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pH、CODCr等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废气排放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其中南侧厂界符合4类标准。经我局现场检查,原则同意宁波金穗橡塑机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2015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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