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业的产业结构现状评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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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桂林旅游业的产业结构现状评估
旅游业涉及的行业相当广泛,几乎涉及到第三产业中所有行业,如交通通讯、餐饮住宿、游览娱乐、金融保险、文化体育、
商业等等。在这众多的行业中,有些行业是没有旅游活动发生便不能存在的,如旅行社业、旅馆业、旅游景点业等;有些则
是没有旅游活动仍可继续存在,但是企业规模会缩小的行业,如交通通讯业、商业饮食业、文化娱乐业、金融保险业等。
由此,本规划定义旅游业的外延边界是,旅行社业、旅馆业、旅游景点业的全部,交通通讯业、商业饮食业、文化娱乐
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中为游客提供服务的部分。为了便于分析,把旅游产业分为基本产业和相关产业。其中,基本产业是
指与旅游者直接发生联系并为之服务、支撑旅游业生存和发展的行业,主要包括旅行社业、住宿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
游览娱乐业、旅游商贸行业等,涵盖了游、住、行、吃、购、娱旅游六要素[1]。相关产业是指为旅游基本产业提供投入品
或以旅游产品作为投入品而间接与旅游发生关系的产业,主要包括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教育、旅游文化、旅游体育、
旅游科技等。
3.1.旅游业的产业规模
1998年原桂林市的三大产业的增加值构成为15.7:42.1:42.2 (见表3-1),就业构成为45.2:23.9:30.9,其中,旅游
业增加值为108148.5万元,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4%,为第三产业中的第一大产业部门,旅游就业占全市从业人员的10.8%,
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三分之一强。可见,桂林市的旅游业已具相当的产业规模,在国民经济系统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也是桂林市产业结构实现高级化的重要力量。
表3-1 原桂林市1998年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构成情况表
项目 增加值 比重(%) 项目 增加值 比重(%)
(万元) (万元)
第一产业 162,834 15.72 餐饮 965.675 0.09
第二产业 435,701 42.07 社会服务 43,239.93 4.18
采掘业 12,624 1.22 旅游业 108,148.5 10.44
制造业 350,568 33.85 金融 22,147 2.14
电水煤气 9,375 0.91 保险 3,308 0.32
建筑业 63,134 6.10 房地产 19,634 1.90
第三产业 437,073 42.20 卫体社会福利 18,269 1.76
农林服务 2,042 0.20 文教广电 32,132 3.10
地质水利服务 4,979 0.48 科研综合技术 9,515 0.92
交通 10,725.39 1.04 党政机关 19,067 1.84
1
项目 增加值 比重(%) 项目 增加值 比重(%)
(万元) (万元)
邮电 24,846.83 2.40 其他 23,002 2.22
商业 95,051.63 9.18GDP 1,035,60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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