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XMTECH 3-2017木梳企业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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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QB/
企 业 产 品 标 准
Q/XMTECH 3 - 2017
木梳
Hair Brush
2017-12-25 发布 2017-12-25 实施
发布
天津须眉科技有限公司
Q/XMTECH 3 - 2017
前 言
本标准由天津须眉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须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镇宇,李剑勇,廖敏,卢丽兰。
本标准于2017 年12 月25 日首次发布
Q/XMTECH 3 - 2017
木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木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QB/T 4075 木梳
3 技术要求
木梳应符合GB18584 及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木梳应能
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可靠的使用:
a) 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不大于90% (温度为23℃±2℃时);
b) 周围空气中没有易燃性、腐蚀性气体。
3.1 梳身
表面光滑,色泽光润,LOGO 图像标识清晰,位置不偏斜。
3.2 梳背
平整光滑,无凹凸。
3.3 梳齿
3.3.1 梳齿粗细均匀,差值应不大于0.5mm;梳齿尖端应圆滑,不扎头皮,无不适感。
3.3.2 梳齿从胶皮上拔出所用的力应不小于10N。
3.3.3 梳齿完全插入胶皮所用的力应不小于5N。
3.4 胶皮
3.4.1 胶皮无刺鼻异味。
3.4.2 胶皮凹陷到完全鼓起所用时间应小于1s。
3.5 胶水
无溢胶情况,无异味。
3.6 梳齿、梳身外观缺陷
Q/XMTECH 3 - 2017
梳齿、梳身外观缺陷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序号 缺陷名称 梳齿 梳身
1 霉点 无 无
2 疤结 无 无
3 砂痕 直视不应有 直视不应有
4 锯痕 直视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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