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法律文书律师函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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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法律文书注意事项
说明:
由于律师投递的法律文书时效性要求高,本文仅限于在投递快件时的注意事项。
本文主要目的是介绍律师有关投递法律文书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不涉及当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选择快递公司
律师在邮寄法律文书时,应当选择经营快递业务的邮政企业,即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
详情单填写—填写时应当用力稍重,以便底单上的字迹清晰。
A寄件人姓名、电话---邮寄时千万不能忘记。
B寄件人单位名称---从前台领取的详情单上已打印了我所名称。
C寄件人地址---从前台领取的详情单上已打印了我所地址。
D内件分类—应当注明邮件的内件性质。
(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E内件品名---一定注明清楚。
(格式:文件内容+文件名 ,应尽量写清楚公司名称 例如:代表xxx有限公司催告xxxxxx有限公司偿还银行贷款的律师函。但因为该处留空处有限,在填写时,可以在表述无歧义的前提下简写,这样的填写更为清晰。例如,上述填写可以简写为:代表XXX公司向贵司催告偿还银行贷款的律师函。)
F数量---一般应写原件__X_份。
(份数不是填写有多少页)
G保价栏---一般情形下不硬性要求保价,请律师自行决定。
H交寄人签名---邮寄时千万不能忘记,并且该处的签名与寄件人姓名保持一致。
I收件人姓名、电话---如果寄往公司,收件人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J收件人单位名称
K收件人地址---应当填写单位或个人地址、邮政编码及相应的城市名。(在填写地址时,应当优先填写合同约定的邮寄地址,如无合同或者合同中未约定邮寄地址,可填写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身份证上的住址)
L收件人签名--收到邮件时应签名(章)确认并填写具体收到邮件的日期、时间。若是代他人签收,签名(章)后,还需注明有效证件名称、号码和代收关系。
M备注---如需说明情况,应在此栏填写。
投递方式
直接交与律师事务所前台
提醒前台工作人员,需要邮局在底单上加盖邮戳和出具邮政资费发票。
到前台领取加盖邮戳和发票。因邮局的收件人员无权加盖邮戳和出具发票,因此,加盖邮戳的底单和发票在交由前台的第二日才会取得(如第二日为法定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工作日);
直接到XXXX大厅交与邮局收件人员。该方式可以当场加盖邮戳,但律师仍需在投递的第二日到XXXX大厅邮局收件人员处取得发票(如第二日为法定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工作日)。
四、 签收复印件的领取
1. 直接到收寄机构办理查询。
2. 每件应支付特殊查询处理费3元。
3. 如果是投寄者本人前去领取,则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寄底单 ;如果非投寄者本人前去领取,需带上投寄者身份证原件和领取者身份证原件;
五、 查询
1. 国内邮件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 特快专递(EMS)邮件的传递信息只有在相关环节处理过后才能在网上查到。一般来讲,在邮件发出的四个小时后即可查到邮件的传递处理信息。
六、 装卷
1. 底单原件。应当将底单贴在A4纸上.
2. 底单复印件。
3.发文记录。
4. 邮政资费发票。
5. 其他相关文件(例如邮件查单、退信凭据)。
退信
如果按照合同约定投寄,应视为送达;
如果依据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身份证上的住址投寄而导致退信,应当保留退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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