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_证券交易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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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场内交易程序 一、沪、深主板市场上市证券一般交易程序 (一)主板市场证券交易的开户 证券账户实图 (二)主板市场证券的委托交易 主要委托方式: 书面、自助终端、电话委托、网上委托 委托内容: 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等 委托价格:限价委托/市价委托 委托时间有效性:当日委托、五日有效委托、撤销前有效委托等。 委托数量: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海尔认沽权证市价委托成就1天700倍神话 (三)主板市场证券申报与竞价(一) 集合竞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产生开盘价。(此期间不可撤单) 连续竞价: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开盘价与收盘价: 深交所收盘前最后三分钟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三)主板市场证券申报与竞价(二) 不同证券的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 P114: 申报数量: 股票、基金、权证——买入为100股的整数倍,卖出证券余额不足100股时应一次性卖出 债券——1000元面值为1手。具体规定 P114。 涨跌幅限制: (四)主板市场证券的定价与成交 1、做市商制度(报价驱动交易机制) 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均由做市商给出,证券买卖双方并不直接成交 Market maker:通过提供买卖报价为金融产品制造市场的证券商。 做市商市场竞价特征 价格由做市商报价形成,投资者在看到做市商报价后才下订单!做市商在看到订单前报出卖价(Bid price)和买价( Ask price)。 2、竞价交易制度(指令驱动) 证券买卖双方的订单直接进入交易市场,在市场的交易中心以买卖价格为基准按照一定的原则进行撮合 价格形成取决于交易者的指令! 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间断性竞价):买卖订单不是在收到之后立即予以撮合,而是由交易中心将在不同时点收到的订单累积起来,到一定时刻再进行撮合。 连续竞价:在交易日的各个时点连续不断地进行,只要存在两个匹配的订单,交易就会发生。 集合竞价的基本规则(中国) 集合竞价形成的基准价格应同时满足4个原则: 成交量最大 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指令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指令全部成交 等于基准价格的买入指令或卖出指令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若有两个以上的价位符合上述条件,上交所采取其中间价成交价,深交所取距前价格最近的价位成交。 意义:买卖双方通过投票(指令)选举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必须得到最大多数人的同意 集合竞价程序(中国) 所有有效买单按照价格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所有有效卖单按照价格由低到高排列,委托价格相同者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交易系统根据竞价规则确定集合成交价格,所有指令均以此价格成交。此价格要能够得到最大的成交量。 交易系统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剩余买进(卖出)委托低(高)于成交价,剩余委托进入等待序列。 连续竞价(中国) 逐笔撮合:即报入一笔撮合一笔,不能成交的委托按照“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的原则排队等待。 在中国,连续竞价是在开盘后一直到收盘这段时间内采用。 有的国家收盘价也采用集合竞价(如法国) 凡在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所有买卖有效申报,都一并转入连续竞价过程。 连续竞价的价格确定 一个新的有效买单若能成交,则买入限价必须高于或者等于卖出订单序列的最低卖出价格,则与卖出订单序列顺序成交,成交价格取卖方报价。 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成交价格唯一! 一个新的有效卖单若能成交,则卖出限价低于或者等于买入订单序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进订单序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报价。 连续竞价 亚洲国家:指令驱动电子竞价交易,一般均结合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以集合竞价决定开盘价格,然后采用连续竞价一直到收市。如中国 混合交易机制 兼具两类基本交易制度的机制 NASDAQ Vs. NYSE 做市商市场 优点 成交及时性 价格稳定性:做市商有责任平逆价格 若价格涨跌超过一定限度要受到处罚 纠正买卖不均衡的现象:存货机制 抑制股价操纵 做市商对某种股票持仓坐市,使股价操纵者有所顾虑,担心做市商抛压 缺点 缺乏透明度:买卖盘集中在做市商手中 交易成本高 监管成本增加:做市商可能利用市场特权 做市商经纪角色与做市功能的冲突 做市商之间共谋 做市商市场的价格决定和流动性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实现的。 指令驱动市场 优点 透明度高 信息传递快 运行费用低 缺点 难以处理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 不活跃股票成交持续萎缩 价格波动剧烈 容易被操纵:没有设计价格维护机制,仍由指令带动价格变化 订单匹配的基本原则(优先性依次减弱) 价格优先:优先满足较高(低)价格的买进(卖出)订单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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