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启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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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启示
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启示
山东省是全国率先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省份,得到了水利部陈雷部长的充分肯定.目前省会济南市已列入首个试点实施创建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市的城市临沂市被山东省命名为首个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国有关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1 山东省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的主要做法
山东属于北方缺水省份,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禀赋条件水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水生态退化问题也较为突出,部分地区由于连续多年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面积扩大,引发了地面沉降河道断流湿地萎缩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在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水资源保护和修复力度,建立完整的水生态系统,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为加快生态强省建设全面推进小康社会进程提供水生态安全保障.
1.1 明确了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指导
思想该省坚持现代治水理念,统筹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生态协调发展,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推动生态山东和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为实现人水和谐促进生态文明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基础支撑和生态安全保障,努力走出
。
合格的,由省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确认,省人民政府予以公布命名.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 3 年复审一次,对成果不能巩固的,将取消命名.
1.5 逐步完善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保障机制
(1)启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立法,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2)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投入 1 亿元用于奖励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达标单位;
(3)拟成立省水生态文明促进会,探索符合本省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理论.
2 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启示
2.1 领导重视,坚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必须先行的理念是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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