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生活广场酒店式公寓托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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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河南兴和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云台生活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保证其长期稳定的经营效益,最大程度提高酒店的经营利润和甲方的投资回报,该项目采取委托专业酒店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的方式。为保证“云台生活广场”统一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委托经营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托管内容及标的物及说明:
甲方将自已在该项目中的自有房产全权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受托经营过程中,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各项收益。
甲方委托给乙方的物业为,甲方购买的坐落在修武县方庄镇“云台生活广场”A座内的“酒店式公寓”(以下简称房屋),各套房屋信息分别如下;
房间号 ,位于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间号 ,位于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间号 ,位于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间号 ,位于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间号 ,位于 层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甲方委托房间共 间,合计建筑面积: ㎡(以下简称“该房屋”);
该项目A座客房共 400 间,总建筑面积: ㎡;该房屋面积占客房总面积比例为: : ;
本条中所有涉及面积的数字均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时间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止;托管期限为 10 年。
甲方应得收益: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各项投资收益,具体的支付日期及金额如下:
保底收益:
托管期间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保底投资收益,根据托管周期保底收益具体如下:
托管后第1-3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保底收益为 元/月;
托管后第4-6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保底收益为 元/月;
托管后第7-9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保底收益为 元/月;
托管后第 10 年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保底收益为 元/月;
保底收益结算按月支付,乙方将于本协议约定托管之日起每个自然月的 5 日前向甲方指定帐户进行转汇;
经营分红:
托管期间,乙方按约定拿出客房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对400间客房业主进行分红,根据托管周期,双方约定分红比例具体如下:
托管后第4-6年,分红比例为每年客房经营纯利润的20% ;
托管后第7-9年,分红比例为每年客房经营纯利润的30%;
托管后第10年起,分红比例为每年客房经营纯利润的40%;
分红计算公式:
A:该项目400间客房年营业收入总额; B:该项目客房各项经营合理支出总额;
C:该项目400间客房保底收益总额; D:受托年份阶段规定分红比例;
E: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房屋建筑面积; F:该项目400间客房总建筑面积;
经营分红按年进行结算,乙方将于每个自然年末12月底由业主委员会协助进行当年经营汇总,并于次年元月 15 日前转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协议到期房屋交接
托管期限届满,甲方同意由乙方协议期满时房屋经营现状向甲方移交该房屋。
年终分红财务监管方法:
从委托经营第四年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选出代表(不超过三名)出任酒店的董事职务,负责酒店财务工作的监督,酒店通过业主委员会定期向业主公布经营情况;
委托经营第四年起每年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聘用专业审计单位进行财务审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持乙方发行的翡翠卡在兴和云台假日酒店开业后2年内,享受酒店VIP贵宾服务;
甲方所持乙方发行的翡翠卡内含666元消费体验金额,限在酒店开业后1年内使用有效;
托管期间,甲方免费享有酒店客房居住 1 天/间/月的权利,合计每个月共有 天/间;
每年除5月1-7日、10月1-7日两个长假期间外其它时间皆可使用;
此项免费居住权限当月使用,当月未使用下月不再继续享有该权利;
在托管第1-2年度,如甲方一次未行使该项免费居住权,乙方将按 1000 元/间/年的标准补偿甲方;结算方式按完整托管年度末月计算,并于次月5日前支付甲方;
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和干涉乙方的经营及管理;
甲方在购买该房屋时若取按揭方式付款的,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期间,收益部分优先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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