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教室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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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实施课堂教学的主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科学地进行管理,是提高办学效益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校教室除特殊规定的时间外,每天开放时间为05:30-21:00(校本部综合楼教室开放时间为05:30-23:00);考试期间延长教室开放时间。
二、校本部教室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调配使用,课程表排定的教室不得随意调动。
三、校本部外其他学院(部)教室在满足公共课教学的前提下,由学院(部)教务办统一调配使用。
四、教室(包括多媒体教室、机房和语音室)的桌椅、黑板、踏台、门窗和灯具等设备的购置和配备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采购办公室负责;教室(包括多媒体教室、机房和语音室)维修和卫生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五、语音教室供学生上外语课使用,室内设施管理和安全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六、机房的内设施管理和安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
七、学校任何单位不得随意使用各楼教室。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借用教室。其条件为:
1.为学生安排正常的习题课等;
2.经教务处批准,教学计划或课程表调整,需增加或变动教室者;
3.为学生举办的各种补习班、讲座、报告等;
4.由学校、院(专业)安排的各种报告、会议。
八、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教室管理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管理好教室各种设备,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教室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
1. 按时开、锁门,考试或其它特殊情况下,要配合教务处做好门卫工作。每天晚上要检查教室门窗落锁情况,早上要打开教室门和多媒体设备;
2.检查并及时上报教室设备损坏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不得随意脱岗,有事请假,特别是晚间有课时要坚守岗位,凡因脱岗而造成物品丢失、损坏或造成教学事故者,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4. 教室管理人员要每天认真督促检查教室卫生情况;
5. 负责监督学生爱护教室设备和保持教室卫生,对不良行为及??发情况及时予以批评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 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在教室进行的各种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汇报。
九、每学期结束后,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联合对教室进行统一检查,共同提出维修方案,每学期开学前还应进行检查。
十、上课时间不准随便出入教室,不准一切影响正常上课的教室内外的施工和活动。
十一、教室是肃静和文明的学习场所,杜绝在教室内大声谈笑、打牌、谈恋爱以及在走廊大声喧哗等一切妨碍他人学习的行为,对不良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对不听劝告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二、教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不准吸烟、吃饮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写乱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爱护教室设备,不准乱拆乱卸,不准把课桌、椅拿出室外,人为造成损失者,要加倍赔偿。
十四、教室内严禁组织舞会、演唱会等娱乐活动。
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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