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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进出口价格之计算.pptx

发布:2019-10-09约5.46千字共6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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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進出口價格之計算 第一節 海運業務基本概念 第二節 貨櫃運輸業務 第三節 海運運費之計算 第四節 航空運費之計算 第五節 保險費之計算 第六節 進出口價格之計算 ;第一節 海運業務基本概念;(二)依參與行為之不同,可分為: 1.簽約運送人(Contracting Carrier):係指與託運人簽訂運送契約之當事人,其本身不一定實際從事貨物之運送作業或擁有運輸工具。若簽約運送人將貨物之運送全程或部份區間委託其他運送人代為運送,對於全部運送過程中???生貨物損毀、滅失或遲延交付等,簽約運送人仍應負全責。例:forwarder 2.實際運送人(Actual Carrier):係指實際從事貨物運送作業之運送人,對於其從事運送過程中所生貨物損毀、滅失或遲延交付應負責。可見簽約運送人與實際運送人可能同一人,亦可能不同人。;「定期船運」,係指船舶在固定航線上,按預先排定之 船期,停靠預定之港埠,按當地政府所核准或經報備之 運價表計收運費,接受各種不同種類及不同性質之貨 物,船公司以公共運送人之身份,作週而復始之定期性 運輸服務。目前定期船運貨物大都由貨櫃船以整櫃或併 櫃方式運載。 ;1.定期船運以提供可靠之服務及穩定之運價招攬貨物。 2.通常船方除應負擔貨物之理貨及丈量費用外,尚須負擔裝 載及卸船費。貨主僅需將貨物運抵裝貨港船邊,並在卸貨 港船邊提貨,稱「碼頭交貨條件」(Berth Terms)或 「定期船裝卸貨條件」( Liner Terms)。目前貨櫃運輸多延伸至door to door條件 3.船方為公共運送人之身份,以多數託運人為服務對象。 4.承運貨物之種類繁多,數量不拘。通常都以併櫃或整櫃方 式裝運。;5.經常在報章上刊登船期廣告,並委託船務代理行 (Shipping Agency)或貨運承攬業者(Forwarder)代為招攬貨載。 6.運送人與託運人(或貨主)間之權利義務,係以載貨證券(B/L)為依據。 7.由於公司組織龐大,業務繁雜,必須在所停靠之各港口設立分支機構或委託代理行辦理各項事務,以便船舶到港時迅速泊靠裝卸,準時開航。 8.定期航運多以自有船舶營運,每遇運務繁忙,船舶不敷調配時,亦向其他船東租傭船舶加入運送服務。 ;;;5.不定期船之洽傭大都透過傭船經紀人(Chartering Broker)居間接洽。 6.公司組織較為簡單,不需選擇固定之港口代理,也不須刊登船期廣告。 7.船東與託運人必須於裝運前簽訂傭船契約(Charter Party;C/P),作為彼此權利與義務之依據。 8.裝卸港口較定期船運少,通常以兩港間之裝卸情形最多。若需要增加裝貨港或卸貨港時,須另外規定每增加一港,運費若干。;海運同盟(Shipping Conference),又稱運費同盟Freight Conference), 係指在同一航線上,經營定期船運之各船公司,一方面為了覓得會員間之合作,共同建立統一運價及作業規則,避免彼此惡性競爭;另一方面為了排除外來競爭,而組織之運費同盟。凡屬海運同盟之船隻,信譽均較佳,服務品質較好,其運價亦較非同盟船高。;又稱非運費同盟,係指船公司為營運靈活,避免約束,或基於本身條件不合於同盟規定,而尚未參加運費同盟組織者。凡是非海運同盟之船隻,均不受同盟組織之限制,運價較具彈性,一般為了與同盟船競爭,運價往往比同盟船低(約 10~30%)。 惟非同盟船之服務品質參差不齊,若為信譽卓著之船公司所承運,不但運價便宜,而且服務好。因此交運時應事先查明,避免貪求低廉之運價而發生船貨糾紛。;貨運承攬業,簡稱 “ Forwarder ”,係居運送人與託運人(貨主)間,將所承攬之貨物,以自己之名義,代託運人辦理一切運送事務,而賺取手續費及運費差額為報酬之業者。 貨物承攬業之責任為:(1)裝貨條件之通知;(2)出口費用之計算;(3)各項費用(包括海上運費)之代墊;(4)打包、加刷標誌、張貼標籤等之安排;(5)運送方法及運輸工具之選定;(6)貨物保險之代辦;(7)貨運單據之製作;(8)貨物之通關;(9)貨運單據之寄送;(10)最新運輸消息之提供。 ;所稱船務代理業,係指受船舶運送業委託,在約定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即船公司)之名義,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其有關事務,而受報酬之事業。亦即以船公司之名義,代船公司辦理某一地區或港口之貨運招攬、船務處理、貨物裝卸及船舶進出港等手續,而受報酬之代理業者。;八、複合運送業(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第二節 貨櫃運輸業務;(一)陸橋運輸(Land Bridge System) 係指整個行程中須經兩次海運,即 「海運←→陸運←→海運」之聯運方式,藉「兩洋 一陸」橫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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