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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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007)
(一级学科:药 学)
药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现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含天然药物化学、合成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药学、临床药学和药事管理学等多个专业。
一.培养目标
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本着立足国内,质量第一的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与接班人
1.研究生应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勇于创新,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研究生应熟悉药学研究的前沿与趋向,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强的实验操作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一至二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用外语撰写论文摘要。
二.培养方向
学位论文的选题既鼓励面向生产与新药开发实际,又强调和支持技术创新,使之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研究方向的设置要面向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三.学 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定为3年;论文时间不少于2年,入学半年后应及时进入科学研究工作。
四.培养原则
1.硕士研究生应加强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等课程学习,积极参加班级及所在教研室和学院组织的公益劳动等活动。
2.研究生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包括教学实践),其中需完成规定必修课。除外语课外,一般规定20课内学时(实验课40学时)为一学分,教学实践为2学分。
3.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及选修课两大类,凡考试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一门课补考仍不及格,不得申请学位。
4.非本科毕业生或非药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经考试录取为研究生后,按所在学科专业要求,补修2门本科必修主干专业课,且须考试合格,但不计入学分。
五.培养方式与方法
1.课程设置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既注重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又注重能力的培养和实践技能的训练。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提倡自学为主,授课方法要灵活适用。
2.考核方式 研究生课程结束应进行考试考核,评定出成绩。一般必修课应进行考试,若属于专论或其他不适合考试的课程应进行适当的考核,类似于写综述的考核方式最后应集中以报告的形式给予评定成绩。
3.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入学一年半,要进行中期考核,全面考察其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的开题报告及身体状况等。考核合格者,继续论文工作,接受全面的科研技能训练。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其学业,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位论文
在硕士生入学半年后,导师应及早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及调查研究,提出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经导师所在教研室的教师及有关专业教师讨论。审查确定之后,制订科研方案和计划,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论文。
七.答辩与学位授予
硕士生的学位论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组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后,由分科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课 程 设 置
必修课
编码
必修课名称
学时(上课/实验)
学分
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0
1.5
2
自然辩证法
40
2.0
3
英语
216
6.0
4
专业英语
30
2.0
5
教学实践
40
2.0
选修课
选修课的开课原则采取自由竞争的原则,原则上少于10人选课的课程将不予开课。所有课程在开课之前必须提出课程大纲、课程简介、授课方式及考核方式。
过去已开课程且评价较高、适用面较宽的课程继续开课。
教师经过进修学习,有新理论新方法者可开设新课。
可以外聘教授、专家学者来校开设新课。
课程开设主要面对大范围研究生,凡是涉及到某一研究方向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开课。
主要选修课:
编码
选修课名称
学时(上课/实验)
学分
1
日语
100
3.0
2
德语
100
3.0
3
origin 应用
16/16
1.0
4
医药学文献方法学
20
1.0
5
计算机在药学中的应用
30/20
2.0
6
中药资源学
30
1.5
7
中药成分代谢化学
20
1.0
8
中药新药研究与法规
30
1.5
9
中药细胞工程学
20
1.0
10
线性代数
50
2.5
16
药剂学专论
40
2.0
17
药物动力学
40/20
2.5
18
分散系物理化学
30
1.5
19
物理药学
30/60
3.0
20
试验与最优化
40/10
2.0
21
多元数据分析
40
2.0
22
体内药物分析
20/40
2.0
23
有机化合物光谱解析
50
2.5
24
药物分析专论
30
1.5
25
药物代谢
30
1.5
26
化学统计学基础
30/20
2.0
27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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