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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doc

发布:2018-02-12约6.92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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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毕业论文(本科) 题目:浅析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2011年秋法学本科专业 学号:30 姓名:曹节新 目 录 一、土地征收补偿概述……………………………… 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征地补偿收益主体不明确,补偿费用分配不合理……… (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偏低…………………………… (三)征地补偿矛盾解决机制不完善……………………………… (四)土地征收补偿立法严重滞后………………………………… 三、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对策…………………………… (一)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拓宽补偿范围,维护失地农民权益… (二)明确补偿收益主体,加强分配管理与监督………………… (三)完善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机制………………………………… (四)完善征地补偿方面的立法…………………………………… ? 浅析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姓名:曹节新 学号:30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大量农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由于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不尽合理,致使我国频频发生关于土地征收的一些矛盾和纠纷,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从而使得土地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因此,我们应该制定相应的对策解决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法律中已确立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补偿标准太低、补偿收益主体不明、失地农民安置制度不尽合理、补偿救济手段不完善、征地补偿立法严重滞后等诸多问题。因此,只有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才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建设美好新农村、构建和谐稳定的美好社会。 【关键词】:土地征收; 征地补偿 ;失地农民 ? ? 浅析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一、土地征收补偿概述  土地征收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特有的权力,其核心在于对土地取得的强制性。在土地私有制国家,土地征收被称为“最高土地权的行使”,非依正当法律程序,非有合理补偿,不得征收私有土地供公共使用。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相应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批准程序,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因此,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所有权转移。土地征收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特有的权利,它是国家取得私人土地的一种特殊方法,其特征就在于取得上具有强制力,所以为了防止公权力行使不当侵害私权利,有必要对土地征收实施限制,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限制。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范围、方式、主体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但该制度存在很多缺陷,亟待完善。 ? 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征地补偿收益主体不明确,补偿费用分配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1]该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规定了三种主体,即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这三种主体代表农民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这实际就造成了农民土地所有权的虚设,只是口头上、书面上说农民人人享有土地所有权,但人人只是享有虚权、空权。这种权属不清问题在土地没有被征收的时候不会引起人们注意,但是面临补偿金时,问题就会充分暴露出来,三个主体都会争抢土地补偿金,浑水摸鱼,截留、克扣土地补偿金,导致被征地农民得到很少或没有得到收益。 补偿费用的分配方案涉及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分配不公将引发纠纷。目前法律只规定了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分配原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分配标准,这就导致了土地征收补偿款在分配过程中产生许多问题:(1)补偿款拖欠情况严重,政府不能及时、完全地发放到农民手中。(2)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补偿安置费应当分开发放,但是具体操作时,并未按照规定分开发放,引起了征地农民的不满。(3)政府和村集体截留补偿款现象严重,在地方征地费用分配中,政府可得到60%-70%,村一级集体组织可得到25%-30%,农民只得到5%-10%。[2](4)有些土地征收者在征地上随意开口,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后来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遇到极少数阻挠土地征收工作的农户,就提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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