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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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目 录
1.总则
2.监督机构与职责
3.监督范围与主要内容
4.量值传递
5.技术管理
6.附则
7.附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是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为加强电测量值传递、仪表检定、计量器具的配置,以及计量装置、测量系统和计量产品的验收、现场试验、基建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电测技术监督,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电测技术监督规定》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严格贯彻执行下述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第三条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测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四条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计量工作准确第一、修校工作质量第一、现场工作安全第一,使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做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条 各级技术监督管理机构须具备监督工作的法令、法规、规定等文件,应按附表1内容为从事电测专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必须的国家、行业颁发的法令、法规及主要规程。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电测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电测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组织对发电企业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指导的技术监督工作,交流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四)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组织对在建和已投产发电企业发生的电测重大、特大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工作,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六)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规划,根据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推广先进、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电测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新技术;
(七)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电测设备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检查发电企业与当地电科院(电研院)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
(九)组织在建电厂的电测专业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 各分支机构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组织技术监督分级管理指导的技术监督工作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技术问题组织开展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等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基建交接验收的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大修技改项目质量技术监督,布置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任务要求,监督、检查、指导并协助各发电企业开展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二) 负责制定、修订集团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章制度。
(三) 督促开展对各级量值传递机构计量标准建标的考核、复查和计量检定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四) 负责建立、使用和维护本网最高电测计量标准。
(五) 开展本网的电测技术监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周期检定工作。
(六) 负责本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竣工验收、故障查处和现场检验。
(七) 负责对网内有争议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技术鉴定。
(八) 组织召开本网电测技术专业会议,定期汇总并上报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报表,制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进行年终总结。
(九) 监督地方电科院(电研院)完成对各发电企业执行标准器送检和仪表周检计划的执行,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重要电测设备的校验率和调前合格率指标的完成。监督现场电测设备抽测工作,检查各单位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十) 组织电测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研究推广新技术;组织技术攻关,协助解决电力生产中存在的电测计量关键问题题。
(十一) 对电测专业技术问题提出技术改造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十条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职责
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电测技术监督网络并在相应的职能部门设立一名电测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开展本企业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其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的职责如下:
(一)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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